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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小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金柯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变动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221.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加银行贷款和收到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应付的转让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同比减少42.1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前期预付的材料到货所致; (3) 截至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80.9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应付的转让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4) 截至报告期末,存货同比增加38.1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储备原材料力度增加木材所致; (5) 截至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同比增加72.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木材原材料储备,导致应付木材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6)截至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36.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栋集团往来款增加所致; (7)截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同比下降485.3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生产线产能释放不足,固定成本增加导致单位生产成本增加所致; (8)截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7.8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原材料收购进项税留抵金额较大,尚未实现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9月11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承诺将专注于以新型节能材料高端纤维板为主业和不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议案。为专注于公司高端纤维板主业,公司今后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将专注于建筑施工和幕墙装饰施工总承包业务),在公司位于成都南郊双流人民广场内的五星级酒店在建工程完工后(目前正在进行内外装修)确保公司资金不流入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2011年3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购买其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至5层房产及附属楼事宜的承诺书面函件,该函件内容如下: 公司向国栋集团购买的国栋中央商务大厦1至5层房产及附属楼,因该房产已改建为酒店对外经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该资产进行了评估,该资产未来30年平均年收入为18,216,979.50元,年均总费用5,813,925.49元,年均净收益12,403,054.01元。国栋集团向公司承诺:从2009年开始,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经审计的该资产如未达到预期利润,国栋集团将向公司全额补足该资产预期利润与实际利润之间的差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栋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鸣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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