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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29.32%,主要原因系公司进口豌豆预付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1.89%,主要原因系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1.1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4)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52.33%,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112.66%,主要原因系3月份工资4月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01.10%,主要原因系3月末应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期相比增加84.17%,营业成本同期相比增加72.0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主营业务在稳步增长,豌豆蛋白销售效益增长可观所致。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期相比增加298.99%,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实现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期相比增加47.6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工资、运费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同期相比增加32.54%,主要原因系本期工资性费用支出和税金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同期相比增加65.20%,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同期相比增加155.83%,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收入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同期相比增加1181.46%,主要原因系本期送货违约金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同期相比增加382.31%,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加314.12%,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2014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招远君邦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元对君邦商贸进行增资,主要用于君邦商贸进行原料贸易补充流动资金,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有利于君邦商贸提高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君邦商贸于2014年3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为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情况: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内保外贷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为支持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扩大业务范围,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香港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900万美元在青岛设立双盛万隆(青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按照风险投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及决策,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投资风险及相关控制措施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该事项不属于风险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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