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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何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中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分析

  单位:元

  ■

  1、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为本期公司新增结构性存款。

  2、应收票据的减少主要为将上期票据背书转让。

  3、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为销后付款方式的销售增长所致。

  4、应收利息增加为归属于本期的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为本期收回了委托贷款本金。

  6、在建工程增加主要为合川中奥项目新增投资2.05亿元。

  7、应付票据减少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票据减少。

  8、预收账款减少主要为商业预付卡余额及盘后销货款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为计提了部分年度奖励。

  10、应交税费下降主要为增值税留抵增加。

  11、其他流动负债下降主要为公司兑现了2013年积分返礼。

  3.1.2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分析

  单位:元

  ■

  1、财务费用减少主要为本期利息净收入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为本期计提了坏账准备。

  3、投资收益减少主要为本期收回委托贷款本金,相应利息减少。

  4、营业外收入下降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下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3年8月起将重庆商社庆荣物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报告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2013年1-3月的比较数据。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1: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的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满后,第13-36个月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份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第37-48个月内如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出售后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合计不低于重庆百货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的最低价格不低于7.5元/股。

  承诺履行情况:目前,商社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所禁售的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商社集团未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2:(一)商社集团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商社集团承诺: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将继续保持规范运作,确保与重庆百货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商社集团与上市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商社集团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商社集团与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二)商社集团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商社集团承诺:将尽可能减少并规范与重庆百货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重庆百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商社集团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商社集团没有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重庆百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商社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商社集团承诺:商社集团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在中国境内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因国有资产整合或其他公司债权债务重组原因使商社集团持有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的权益,商社集团承诺本着最终将其经营的与上市公司竞争性业务(“相关业务”)通过授予上市公司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及/或优先受让权及转让予上市公司的原则,积极改善、重组及妥善经营。若商社集团知悉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商社集团取得该商业机会后,应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上市公司能合理接受的商业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如上市公司未接受上述商业机会,商社集团方可经营相关业务。上述的相关业务系过渡期经营业务,当其发展成熟且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商社集团将以合理的商业条件积极推动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同时,为明确提高及优化避免同业竞争机制的可操作性,商社集团进一步承诺:在商社集团持有竞争性业务的1个月内,重庆百货指定具适当资格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承诺函》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措施及安排的监督、评估等工作,并有权就承诺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直接向商社集团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小组履行职责的期限暂定为商社集团持有竞争性业务后的24个月。在商社集团持有竞争性业务后的24个月内,工作小组有权在每一季度采取走访、现场抽查、管理层访谈等任何适当方式,监督、评估商社集团相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安排的具体执行及落实情况;此后,工作小组有权视情况适时、择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持续监督、评估。商社集团承诺为重庆百货行使上述权利提供各项工作便利和条件,并将与重庆百货尽快协调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工作小组若在上述监督、评估过程中发现商社集团可能存在不适当遵守同业竞争承诺损害重庆百货利益情形的(例如竞争性业务发展成熟且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而商社集团未积极推动注入上市公司),工作小组有权向商社集团及重庆百货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重庆百货有权单方聘请具适当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该损害情况进行确认和测算(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的聘请费用由商社集团承担);在重庆百货有权部门将前述损害确认和测算结果书面通知商社集团后30日内,商社集团将无条件地以现金方式向重庆百货作出赔偿或补偿。重庆百货有权采取报告、公告等方式披露该等赔偿或补偿情形。商社集团除作出上述赔偿或补偿措施外,还需严格遵守《承诺函》的相关要求将竞争性业务以合理的商业条件积极推动竞争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目前商社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四)新天域湖景及与其实际控制权有关的法律主体的承诺新天域湖景、与新天域湖景实际控制权有关的四家法律主体New Horizon Capital, L.P.、Tetrad Ventures Pte Ltd.、Hony Capital Fund III, L.P.、GS Hony Holdings I Ltd.分别做出如下了不可撤销的承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等法定义务,承诺人对此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未来如果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将严格履行相应的报告和公告义务,并要求受让方出具同等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函(不含在二级市场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的股票交易的受让方)。”

  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新天域湖景正按承诺履行。

  (五)商社集团、新天域湖景关于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引发损失而出具的承诺

  商社集团/新天域湖景承诺:对于新世纪百货改制引入新天域湖景之前存在的税务问题,包括合并纳税事项,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均由商社集团承担;对于新世纪百货改制引入新天域湖景之后存在的税务问题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商社集团/新天域湖景将按出资占比承担。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目前公司没有因新世纪百货税务问题而造成损失。

  注3: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30529号)的要求,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并承诺“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投向地产、财务性投资”,具体承诺如下:1、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严格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使用,不会用于地产开发。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除现金管理外,不会用于购买股票、可转债以及其他证券等财务性投资,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已按承诺依法履行完毕。截止 201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募集资金 59,741.52 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地产开发、购买股票、可转债以及其他证券等财务性投资。

  注4:商社集团承诺,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原因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商社集团自完成本次交易股权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拥有权益的重庆百货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商社集团未出售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持的股份。

  注5:(一)商社集团承诺:商社集团拟认购控股子公司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鉴于重庆百货及其下属企业(“各相关企业”)在房屋租赁方面存在出租方权属证书及有权出租的证明文件不完备等若干不规范情形,商社集团现就各相关企业该等房屋租赁事宜作出确认及承诺如下:1、据重庆百货提供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资料,商社集团确认,各相关企业依法根据租赁合同持续占有并公开使用相关租赁物业。目前,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等租赁物业或租赁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其他权利主张,也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占有和使用该等物业或就此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同时,各相关企业历史上也从未与出租方等因该等租赁物业或租赁事项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导致各相关企业承担重大损失。2、商社集团承诺,若相关租赁情况显著影响各相关企业占有和使用租赁房屋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商社集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各相关企业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 与出租方等相关方沟通,对纠纷或争议问题(如有)进行协商谈判;(2) 与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解或安排;(3) 协助重庆百货积极寻找及安排相同或相似条件的物业供各相关企业经营使用。3、商社集团同时承诺,若相关租赁情况导致各相关企业产生额外支出或损失(包括政府罚款、政府责令搬迁或强制拆迁费用、第三方索赔等),商社集团将积极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租方及第三方等相关方协调磋商,以在最大程度上支持相关企业正常经营,避免或控制损害继续扩大;同时,针对各相关企业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或损失,商社集团将积极支持各相关企业根据租赁合同等约定向相应的出租方、合作方主张权利或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以最大程度上维护及保障各相关企业的利益。

  (二)公司承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目前可实际占有或合理使用相关物业,并没有因未取得或暂未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公司重大损失以致于不符合本次发行条件的情形;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该等土地、房屋的情形,不存在第三方就此主张权利或要求赔偿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其占有和使用该等物业或就此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就存在的物业瑕疵问题,公司承诺:1、积极解决目前不规范使用物业的行为:对于因手续不全造成瑕疵的物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权属文件;对于无法通过补办手续获得相关权属文件的物业,择机论证寻找相应地段的可替代的合法合规的经营场所,确保稳健经营;2、如果第三方权利人提出合法要求或通过诉讼取得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或该等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或相关政府作出行政处罚,需要公司搬迁时,公司将搬移至权属文件齐全或合法租赁的场所继续经营业务,该等搬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为了确保公司利益,公司将用长远眼光看待物业资产问题,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对于新筹建项目,严格规范项目物业使用,综合统筹协议,严控和避免不规范物业的使用。

  承诺履行情况:该项承诺正在履行期间,商社集团和公司正按照上述承诺依法履行。

  注6:商社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同注2-(三)

  注7:长期分红规划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分红规划》内容具体详见2012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谦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4-017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31楼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公司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谦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见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委托理财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委托理财金额在15亿元范围内(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进行审批。该项授权自董事会决议生效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重庆商社舒适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与江苏科宁舒适家居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众通翠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重庆商社舒适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进入舒适家居行业开展经营。具体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在营业范围中增加“书刊、音像零售”,以便开展此项业务。具体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9)。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设超市网点的议案》

  为了加速超市连锁经营的发展,公司拟在2014年陆续开办以下网点:

  1、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钢花路店,租赁面积5500平方米,租期15年,投资额616万元;

  2、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桃源路店,租赁面积9880平方米,租期15年,投资额753万元;

  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陈家桥店,租赁面积3800平方米,租期15年,投资额348.27万元;

  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城南店,租赁面积4000平方米,租期15年,投资额614万元;

  5、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石油路店,租赁面积6000平方米,租期15年,投资额510.6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4-01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重庆商社舒适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舒适家居”)

  ●投资金额: 公司决定出资400万元与江苏科宁舒适家居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众通翠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重庆商社舒适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决定与江苏科宁舒适家居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宁)和重庆众通翠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通翠璟)成立重庆商社舒适家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舒适家居”),进入舒适家居行业开展经营。上述股东认购舒适家居注册资本的价款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舒适家居注册资本,其余500万元计入舒适家居资本公积。公司投资400万元,占舒适家居40%的股份。各股东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重庆商社舒适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组建舒适家居。本投资项目涉及金额较小,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科宁舒适家居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企业住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2号3幢3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宇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各类预包装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及维修正 家居线路、管道、设备设计、安装、维修;工艺美术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家具、五金、水暖器材设计、销售,食品的包装(限分公司经营)。

  2、重庆众通翠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企业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29号召幢12-5#

  法定代表人:盛文

  注册资本:2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财务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舞美设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从事投资业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江苏科宁和众通翠璟成立舒适家居,经营范围具体涵盖:冷暖家居、健康家居、智能家居、时尚家居等方面的产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舒适家居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江苏科宁和众通翠璟签订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舒适家居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分两期出资。公司出资400万元,占40%;江苏科宁出资380万元,占38%;众通翠璟出资220万元,占22%。

  (二)舒适家居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提名三名董事,江苏科宁提名一名董事,众通翠璟提名一名董事。公司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一名任舒适家居董事长。

  (三)股东各方确认将确保舒适家居遵从重百股份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维护“重百电器”、“商社电器”及“新世纪电器”品牌形象,并结合江苏科宁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逐步形成舒适家居自己的企业文化。

  (四)江苏科宁同意无偿向舒适家居提供其现有的经营管理办法及产品、流程及供应链资源,并负责组织实施舒适家居在筹备期间相关人员的业务设计、市场拓展、销售和售后等环节的全方位培训,且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及/或其他相关费用。江苏科宁承诺,就其已取得代理权的产品,舒适家居可以通过与江苏科宁联谈分采模式独立向乙方的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并支付货款,江苏科宁承诺不会利用股东身份及自身的资源优势在供应商、客户等方面损害舒适家居利益,或利用舒适家居谋求自身的不正当利益。

  (五)股东各方同意,由重百股份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草拟舒适家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舒适家居设立必须的相关文件,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经营团队的职能、职责等相关内容,并交由舒适家居各股东共同审议后定稿。

  (六)各方确认,舒适家居的产品经营范围应遵循重百股份现行商品分类经营规定,舒适家居不得经营隶属公司电器事业部现有经营产品范围内的产品。除外情况为,重百股份电器事业部现有经营范围外的,经重百股份同意,舒适家居可以经营,由重百股份电器事业部家电销售人员配合舒适家居开展业务实施销售,并在舒适家居和甲方现有家电卖场中约定互动奖励机制。

  (七)为保障各方本协议项下的合法权益,保证舒适家居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方确认,舒适家居的业务拓展范围为西南区域(渝、川东、贵、滇),乙方不得在此区域内独立或者与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控制、托管等)开展与舒适家居相关或相竞争的业务。

  (八)股东各方分别向本协议其他两方作出如下声明与保证,确认:

  1、其系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2、其已取得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内部批准、授权,对本协议的签署、提交与履行符合其内部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3、其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规、政府命令、其章程或章程性文件以及其他组织规则,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皆已经获得了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所必需的第三方同意或授权,将不违反任何其作为当事一方或任何其需遵守的合同或协议的任何约定。

  4、其提供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其用于认购舒适家居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并可用于本项目。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自有的经营资金进行投资。本次投资可为公司提升电器经营品牌形象,加大高端电器销量,从而提升电器经营市场占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因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的舒适家居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14-01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在营业范围中增加“书刊、音像零售”,以便开展此项业务。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为: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在营业范围中增加“书刊、音像零售”。

  修改后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酒、茶叶,书刊、音像零售(以上范围仅限具有经营许可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水果、蔬菜、水产品、工艺美术品(含黄金饰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通讯器材、照摄器材、健身器材、办公用品、保健用品、家具、计量衡器具、劳动保护用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消防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电线电缆;图书期刊;钟表、家用电器批发、零售及其维修;彩扩;普通货运;停车服务;场地租赁;废旧家电回收;劳务派遣;餐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花卉、商务信息咨询。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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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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