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艺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清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关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1、公司于2014年1月23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独立董事就《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1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4年2月19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2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议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2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3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律师发表了同意授予的意见。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3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截至本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4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宜: 2014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2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竞得灰岩矿及页岩矿采矿权的事宜: 2014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与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签订了《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滑石村大坡麻塘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及《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清丰村沙木坝营盘页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确认取得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出让的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滑石村大坡麻塘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及长春堡镇清丰村沙木坝营盘页岩矿采矿权。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3月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竞得土地使用权的事宜: 2014年3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收到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分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毕节瑞泽确认竞得七星关区2013-CR-121及2013-CR-122地块使用权。具体公告内容已于2014年3月2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前期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重要事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海林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3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冯儒、陈宏哲、白静、毛惠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常静、方天亮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设内控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内控部。主要负责加强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受托管理公司日常经营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着重提高对原材料、零星物资采购,包括采购的申请、审批、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产品销售环节中对账单格式及内容的规范性以及对账单回收的及时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催收货款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