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庄国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宗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第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莫斯利安等主要产品收入增加。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增加。 3、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广告费用、市场费用及运输费用增加。 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减少及利息收入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6、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盈利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7、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含有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盈利增加。 2) 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主要变动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套期合同汇率变动。 2、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增加。 3、存货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材料及产成品增加。 4、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西兰新莱特乳业有限公司项目增加。 5、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付原材料款项增加。 6、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核销预收款项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 2013 年度年终奖。 8、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 9、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比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影响。 3) 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主要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期)(草案)》及相关议案(详见2014年2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期)(草案)》及相关议案将在上海市国资委审批通过及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详见2014年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案》(详见201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 1、详见201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详见201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国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5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 相关承诺解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或“本公司”)现就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符合《指引》要求及超期承诺基本情况 ■ 二、根据《指引》要求,承诺解决进展情况 2014年3月28日,光明乳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豁免履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申请变更履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变更、豁免控股股东和公司相关承诺的三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豁免控股股东和公司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2014年4月25日,光明乳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豁免履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提案》、《关于申请变更履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提案》、《关于申请豁免履行公司相关承诺的提案》。其中《关于申请豁免履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提案》、《关于申请变更履行控股股东相关承诺的提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详见2014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承诺事项后,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