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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计高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怡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怡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的说明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合并单位1家。因收购参股子公司纺织城公司股权,自2014年1月起纺织城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2014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德尔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纺织城公司22%的股权作价5,060万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按注册资金的1:1进行,股权转让完成后,纺织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62%股权,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8%股权。本次转让股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股权转让完成后,纺织城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4年3月4日,纺织城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至2.8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100万元,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17日,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出资到位。 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纺织城公司38%的股权作价9,333万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按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于2014年3月4日签署的增资协议书,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未能缴纳,在本协议生效后,苏州东方九久实业有限公司无须再行缴纳。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工商变更办理完成,纺织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100%股权,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为:刘慧民,注册资本变更为:2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2012年11月04日,公司控股股东丝绸集团发出《征询函》,承诺:待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原名: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更名)业务培育发展成熟时,如公司有意购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丝绸集团将无条件向公司出售丝绸集团拥有的市场交易所51%股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本报告期丝绸集团对上述股权转让承诺进行完善,并于2014年2月14日向公司出具相关书面文件(详见本小节承诺事项介绍)。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于2014年3月任期届满。 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计高雄先生、刘慧民女士、钱校良先生、顾昆根先生4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金德环先生、连向阳先生、金月芳女士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自2014年3月12日起生效,任期三年;选举王宁先生、陈国琴女士、施斌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上述3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日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倪根元先生、申金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自2014年3月12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长计高雄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慧民女士、孙怡虹女士、马小勇先生3人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怡虹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汪钟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4年3月12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2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2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2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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