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贺禄飞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提出异议。 3、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4、本公司董事长陈来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勇会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运绍先生声明: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注:2013年5月30日,深圳日昇将其本次定增认购的6,5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质押期限自2013年5月30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不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截止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之日,深圳日昇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500万股未办理解除质押登记,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持股30%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重大合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来泉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