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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9,133,1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816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5,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其中网下配售6,400,000股,网上定价发行25,6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2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27,000,000股。 2012年4月18日,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3,81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65,100,000股。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12年5月15日完成。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5,1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9,133,177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 根据通达动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煜峰承诺:自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9,133,1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81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煜峰先生。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情见下表: 单位:股 ■ 注:姜煜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2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其中未披露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对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补充如下: 补充前: 截至2014年4月24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补充后: 截至2014年4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此次补充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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