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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俊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照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深圳雅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将所持6,251,100股用于期限三个月的约定购回证券交易业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9.19%,主要系采购备货增加及支付常熟项目基建款项所导致; 2、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0.73%,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导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8.95%,主要系年前年后业务量变化所导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92.82%,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8.58%,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相关税金所导致; 6、应付股利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主要系下属海邻公司分配股利所导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前期款项所导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16.81%,主要系下属海邻公司预提相关费用增加所导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0.12%,主要系报告期同比上期收入降低所导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2.55%(增加金额9.04万元),主要系下属海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导致; 11、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7.64%,主要系报告期税收优惠减少所导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4.53%,主要系报告期违约金支付减少所导致; 1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223.89%,主要系报告期亏损增加所导致; 14、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508.47%,主要系报告期下属海邻公司亏损所导致; 15、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07.18%,主要系下属华南建材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同比增加所导致; 16、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6.32%,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同比增加所导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2.34%,主要系报告期下属常熟公司基地项目投入和海邻公司购买设备同比增加所导致; 1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无此项支出; 19、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0%,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净额发生变化所导致;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1.99%,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股利同比较少所导致; 2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净额发生变化所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8月13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8月13日13时0分起停牌。 2013年8月20日,公司经过认真论证,认为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20日开始起停牌。 2013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3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15日开市起复牌。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4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9:30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田俊彦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张金隆先生因另有要务,委托独立董事李斌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本次参会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4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26。 2、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提名田俊彦先生、李刚先生、王泽明先生、张建国先生、张东胜先生、袁照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崔忠付先生、张阜生先生、夏新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3、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4、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工作量不断增加,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国内其他上市公司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8万元/年上调至10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5、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独立董事田汝耕先生对此议案投弃权票。 2014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官木喜先生《关于增加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官木喜先生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有不同意见,现提议增加《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提案具体内容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000,000股增加至580,000,000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经核查,截至2014年4月18日,官木喜先生单独持有本公司股份27,929,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3%,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官木喜先生提出的《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与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届时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表决时只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弃权”。 6、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2014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28。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俊彦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南山集团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赤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赤晓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弘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开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田俊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刚先生: 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UTStarcom 深圳研发中心顾问、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深圳基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王泽明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建材局科技发展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中国无机材料科技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总经理、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赤晓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赤晓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赤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赤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赤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王泽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张建国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建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张东胜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厦门金州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安力信工艺玻璃品厂董事,陕西广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东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39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袁照云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合肥市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香港中旅货运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赤晓企业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上海松尾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港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袁照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4000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崔忠付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国务院口岸办公室,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处长、处长,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处长。现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开大学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国际贸促会物流行业分会副会长,中国物流技术协会会长。崔忠付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阜生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财务与西方会计学专业硕士。曾任吉林省财政厅企财处科员,吉林省财政厅商财处副科长、科长,吉林省财政厅商贸金融处副处长,深圳市税务局涉外处副处长,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局长、书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法规处处长。张阜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夏新平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及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金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新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永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胡永涛先生、刘安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届时当选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永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南山集团审计室审计员、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深圳赤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松尾钢结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赤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赤晓企业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安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深圳深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监事。刘安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选举,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选举石岗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石岗先生将与股东大会当选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石岗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石岗先生简历 石岗先生: 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汇生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营销主管,雅致股份运营部经理,雅致集成房屋(廊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雅致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雅致股份行政中心总监。石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11项,其中,议案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议案11《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为对同一事项的两种不同提案,因此,股东或其代理人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只能就议案4和议案11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如同时对该两项议案均投“同意”票则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五楼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五楼本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1、审议《关于选举田俊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2、审议《关于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3、审议《关于选举王泽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4、审议《关于选举张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5、审议《关于选举张东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6、审议《关于选举袁照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7、审议《关于选举崔忠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8、审议《关于选举张阜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9、审议《关于选举夏新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审议《关于选举胡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8.2、审议《关于选举刘安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 上述议案1-议案6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议案7-议案11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议案7、议案8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4、议案11是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表决时只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弃权”。 三、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五楼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4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五楼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 518057 联 系 人:刘定明、张丽 联系电话:(0755)26994739 联系传真:(0755)33300915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 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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