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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78,552,184.69元,同比上升20.66%;实现利润总额-401,975,524.7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617.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9,568,839.07元,同比下降5181.69%。 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受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出口形势严峻、内需增长趋缓、纺织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劳动力与燃料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涨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前期原有库存存货存量较大,存货成本相对较高,而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毛利受市场波动影响而大幅下降。加上公司为了提高存货周转率,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采取去库存化等措施,导致主营业务亏损;三是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在第三季度存在利用原料进行贸易以加快变现,原料销售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其主要原料价格一路下滑,从而产生销售原料时大部分批次出现亏损,四是公司在产品生产、销售结构上有所调整,以增加本白特白等变现强的产量和销量,而这些品种虽然能增加销量及资金的回收量,但公司生产此类产品在成本上没有明显优势,造成公司综合毛利亏损加大。五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处于下降趋势,销售毛利率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六是银行系统对纺织行业融资政策收紧,造成行业企业融资困难。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财物费用增长较大。七是报告期内公司一全资子公司配合当地政府建设实施“退城进园”,进行整体搬迁。尽管公司采取“边生产边搬迁”的措施降低对公司生产的影响,但是由于搬迁时间紧、任务重,还是对公司的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八是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原确认的对子公司滁州霞客投资的248.62万元商誉全部予以减值。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财务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原文如下: (一)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为40,072.07万元,流动负债为205,228.35万元,流动资产为152,325.92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52,902.43万元,2013年度贵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956.88万元,可能导致贵公司营运资金维持日常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如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三)所述,因贵公司不能按时归还银行借款,造成部分银行借款逾期。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日,贵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债务(含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扣除保证金等后的逾期净额共计46,465.59万元。 因银行借款逾期,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日,银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的诉前保全金额累计为49,291万元,诉讼保全金额累计为32,353.93万元(其中包括外币700万美元,按2013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4,267.83万元),诉讼金额(本金)累计为71,621.13万元(其中包括外币3,755.1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2,894.53万元)。 贵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共计有32个银行存款账户受限或被冻结,银行存款余额合计976.51万元(其中包括外币9.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6.7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1,060.48万元和存货账面价值3,930万元被查封。 因贵公司逾期借款诉讼案件尚未有结果,及未来可能产生新的逾期借款诉讼或其他相关事项,对贵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如审计报告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贵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安兴”)在滁州海关备案登记的未到期免税进料加工业务料件按平均价计算总计5,436.4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145.31万元)。按相对应非免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测算,涉及的关税、增值税金额合计8,027.18万元。2014年1月1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滁州安兴已向滁州海关缴纳了关税及缓息、增值税及缓息4,078.89万元,并有294.54万元关税和增值税缴税单未到应缴到期缴纳日而尚未支付。 如进料加工业务不能按手册约定如期完成,将被海关补征税款。 上述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贵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及子公司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评估,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借助地方政府与债权银行进行沟通,协商用借款保证金归还部分借款等。 如上所述,虽然贵公司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评估,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其与持续经营评估相关的应对措施的可行性与成效缺乏相应证据支持,我们无法获取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相关规定,我们对贵公司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判断,揭示了公司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采取以下应对措施,努力维持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一直积极借助各级政府力量与有逾期贷款的各家银行机构进行沟通。 2、目前公司还在持续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稳定,经营层、职工情绪稳定,特别是经营团队和骨干工作积极努力,各项工作落实量化到位。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正在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 3、目前公司的诉讼案件尚未有结果,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无法进行估计。 4、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兴公司对不再继续执行免税进料加工的料件及其产品的手册进行完税转内销处理。 监事会关于2013年度财务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淑君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滕伟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平先生因工作原因均委托独立董事刘斌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汪瑞敏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楚健健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董事陈建忠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徐建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淑君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9,568,839.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1,783,391.32元,减去2013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分配利润-167,785,447.75元。 鉴于2013年度公司亏损,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3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披露于201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上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对财务报表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曹友志先生和曹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友志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江苏大学教师;1998年8月至2001年5月,任镇江金东吴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月至今任江苏江成(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友志先生已于2008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于2014年4月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曹友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曹军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4年11月至1989年8月,任江阴市公安局交警中队民警;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江苏省交通警察学校读书;1991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江阴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副中队长、中队长、副大队长;2011年4月2013年12月,任江苏西城三联控股集团副总经理。 曹军先生已于2014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曹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鹤庭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同意董事会提议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3年度不向股东分配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但公司财务预算预测执行不到位,内控体系建设及部分风险控制流程尚待完善。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34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等有法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 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7.1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友志 7.2 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军 二、有关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15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邮政编码:214406 联系人:陈银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5”。 2、投票简称:“霞客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霞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本款本次股东大会不适用)。 对于选举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7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7.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7.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邮政编码:214406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联系人:陈银凤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特此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注: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37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6月2日(星期四)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冯淑君女士、董事会秘书(代)邓兵先生、财务总监吴余兴先生、独立董事刘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4-038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将于2014年4月29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2014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霞客”变更为“*ST 霞客”,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1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3.2.1条第(四)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4年4月30日开市时起。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29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2014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15 。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股票简称由“ST霞客”变更为“*ST 霞客”。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2014年公司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盈利能力。 2、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实施全面、动态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预算刚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3、注重技术研发,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将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提高公司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4、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基础工作,规范经营运作,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5、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高效、灵活的人才培养与管理体制,完善岗位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有序的岗位竞争、激励、淘汰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支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6、研究探索资产重组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增强企业规模和效益,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发展后劲。通过资本运作,不断调整和完善资本结构, 提高资产质量和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重塑公司形象。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上市”之第一节“暂停上市”的有关规定,公 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陈银凤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E-mail:chenyf1203@126.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邮政编码:214406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39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为公司已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公司2012年度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陈建忠先生持有32,594,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自2013年3月6日起至今发布的各份《关于股东减持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忠先生累计减持12,011,600股股份,持股比例由13.58%降至8.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仅有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陈建忠先生两名,持股比例分别为13.71%和8.58%。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分散,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各股东之间未签订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协议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股东能单独对公司形成控股地位。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9人,分别为孙银龙先生、楚健健先生、陈建忠先生、王东先生、胡庆文先生、汪瑞敏先生、刘斌先生、滕伟先生和李平先生,其中刘斌先生、滕伟先生和李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由于董事孙银龙和王东于2014年1月辞职,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与第二股东陈建忠先生协商一致,同意由董事会提名冯淑君和徐建军作为董事候选人,补选本届董事会。2014年2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中,楚健健先生、汪瑞敏先生2人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陈建忠先生、胡庆文先生2人由公司第二大股东陈建忠先生提名;冯淑君女士、徐建军先生2人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公司认为,公司并无任何股东有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也无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决议的形成。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公司已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专项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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