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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韦中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一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中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2月7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通知书[(2013)杭萧商初字第691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告杭州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详见公司指定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司法鉴定已经完成,但因为集美公司没有交纳鉴定费,鉴定报告一直没有提交法院,所以法院审理处于暂停状态。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韦中总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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