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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祖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账款比期初数增加329.81%,系公司本期银行按揭款未放所致。 预付账款比期初数增加75.92%,系公司本期预付土地转让款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数增加236.19%,系公司本期装修费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期初数减少37.99%,系公司本期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利息比期初数增加41.58%,系公司本期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6.36%,系公司本期主要为尾盘销售导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46.00%,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对应成本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90.60%,系公司本期收入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3.98%,系公司本期收入减少导致销售代理费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4.68%,系公司本期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15.99%,系公司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7.74%,系公司本期对安源煤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9.98%,系公司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6.30%,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90.86%,系公司本期收入减少对应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47.53%,系公司本期销售收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0.72%,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58.51%,系公司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75,949.37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95元/股。2013年10月8日,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将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为:发行价格不低于3.1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959,529,486股。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2、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3年10月8日,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部分事项的议案》,将发债规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无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今年是公司新项目全面开工的一年,第二、三季度夏各庄新城项目、怀柔御马坊度假村项目、长白山项目、济南启德项目、中弘大厦项目将全面开工,并将于今年第三、四季度实现大面积销售;同时,公司将加大对北京像素项目、非中心项目和海口西岸首府项目尾盘的销售力度,加快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支持公司新项目开发建设。预计全年总开工面积150万平米,力争30万平米实现销售结转,公司将会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证券投资情况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普通投资者电话咨询,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无接待调研、书面问询、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永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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