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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关锡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淑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1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债务豁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14年一季度,根据公司下属部分分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缓解供应商的资金压力,公司下属部分分公司、子公司与13家供应商签属《债务豁免协议》,涉及重组债务本金1,577.51万元,形成利得262.53万元。公司下属部分分公司、子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日常事项,不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债务重组对方与我公司及我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债务豁免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同意豁免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债务总额中的一定百分比的债务; (二)豁免完成(即协议生效)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债务总额变更,该豁免不附带任何或有条件; (三)公司下属分子公司承诺协议签署后在按一定时间进度分期支付欠款; (四)供应商承诺签署本协议及依据本协议豁免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债务已经取得供应商内部相应决策机构有效的批准决议,且该等决议不变更、不撤销; (五)协议签订后,供应商许可公司可以将本协议及本协议签订、履行的情况,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三、债务豁免预计明细 债务豁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 四、债务豁免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债务豁免形成利得262.53万元,计入公司一季度营业外收入,对公司一季度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债务豁免协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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