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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木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木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通过约定购回交易,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交易对方为河南富国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5日将涉及河南省新华书店系统及其他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2013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605号)。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6日、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46、2013-049公告。 2013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1605号]。对于反馈意见涉及的事项,公司已形成书面回复材料,并于2014年4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董事长:王爱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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