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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立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⑴应收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7,791.38 万元,增加幅度111.14%,主要系报告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较少所致; ⑵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8,369.25 万元,减少幅度68.65%,主要系报告期末采购货物款项结算所致; ⑶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6,801.85万元,减少幅度100%,主要系报告期末将重分类在本项目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所致; ⑷工程物资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6.24万元,增加幅度30.47%,主要系报告期末工程用材料增加所致; ⑸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9,710.42 万元,减少幅度29.15 %,主要系报告期末归还借款所致; ⑹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9,431.48 万元,增长幅度45.81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⑺预收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9,768.95 万元,增加幅度49.20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⑻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600.68 万元,增加幅度244.13 %,主要系报告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少所致; ⑼应付利息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906.20万元,增加幅度59.84%,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⑽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3.50%,主要系报告期铁路延伸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⑾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61.40%,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⑿营业外收入本年较上年同期下降58.02%,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⒀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76.75 %、269.83 %,主要系报告期钢材平均毛利率较2013年同期下降所致。 ⒁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98.80 %,主要系报告期亏损较多所致; ⒂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535.33%,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30.30%,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⒄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14.32%,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2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2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发出表决票5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定,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2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22日上午9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9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轻安大厦八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制定<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6、《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9、《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014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余各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4年4月25日、2014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维铉先生、苏天森先生、刘微芳女士)提交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 系 人:徐燕洪、苏青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其具体指示不清楚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2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4年4月24日经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于201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时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燕洪先生、财务总监吴春海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踊跃参与网上交流。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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