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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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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昌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光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一年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2014年3月6日,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交易约定,购回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的1,600万股。

  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 内均未发生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票据变动率为-61.37%,主要原因在于本期票据到期承兑。

  工程物资变动率为-100.00%,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工程领用。

  应付账款变动率为46.49%,主要原因在于本期赊购增加。

  应付利息变动率为-50.56%,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支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变动率为122.44%,主要原因在于本期与个人及外部单位往来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率为-38.57%,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偿还已重分类的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率为-100.00%,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全部偿还已到期短期融资券。

  长期借款变动率为31.21%,主要原因在于本期长期借款增加。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率为509.83%,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少数股东增加投资。

  营业收入变动率为41.51%,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前期投资项目投产后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率为41.21%,主要原因在于收入增加成本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率为57.30%主要原因在于前期项目投产后,管理性支出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率为906.83%,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变动率为-48.44%,主要原因在于本期退税和前期政府补助摊销减少

  营业外支出变动率为-100.00%,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加强管理减少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变动率为-44.49%,主要原因在于本期税前利润减少。

  少数股东损益变动率为-390.32%,主要原因在于与去年同期相比合并范围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变动率为32.98%,主要原因在于前期项目投产,原计入在建支出的工资等计入本期成本及费用。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率为66.63%,主要原因在于前期项目投产,原计入在建支出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率为-78.96%,主要原因在于前期项目投产,工程性支出减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率为45.08%,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借款增加。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变动率为-100.00%,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无融资券发行。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率为-78.05%,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收到与筹资有关的现金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变动率为88.25%,主要原因在于本期到期借款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率为-60.01%,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支付与筹资相关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签订<关于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和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升达达州、全资子公司升达广元、全资子公司升达造林共同签署前述框架协议,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升达达州与升达广元的100%的股权(不含本次拟进行调整重组的森林资产),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全部转让给升达集团;同时,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的森林资产进行调整重组,升达造林拟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受让升达达州以及升达广元所拥有的森林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升达达州与升达广元的股权,升达达州与升达广元的森林资产转移至升达造林。目前,上述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组织开展相应的审计、评估等准备工作,并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5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997.81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彭山中海,实施方式为本公司对彭山中海增资。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4-02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8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4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4-02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海”)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投资设立理塘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塘中海”,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01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四川中海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理塘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塘中海”,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中铁大厦第七层)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技术咨询与服务(不含国家限制类);燃气具销售、安装;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投资咨询与服务;城市燃气工程施工(注:以上项目需取得专项许可的,必须在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按许可证时效从事经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经营的不得经营)。

  公司持有四川中海67%的股权,四川中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投资设立出资方式:

  投资主体为四川中海,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全部来自四川中海自有资金。

  2、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定):理塘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甘孜州理塘县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绍珉

  经营范围(暂定):城市管道燃气(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理塘市政公用供气、城市L—CNG汽车加气及城际汽车加气,人工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以及供气工程开发建设,配套设施与燃气、燃气具等,目前已有的液化石油气不在授权范围)。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项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发展理塘县城市(镇)天然气,并逐步拓展甘孜州的天然气业务,既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又能解决藏区人民的生活和供暖问题。

  2、由于外部环境影响以及行业政策变化所产生的不确定性较多,可能会对理塘中海的未来运营情况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4-02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99.33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河南”)的自然人股东袁洪先生持有的33%股权。本次收购后,升达河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升达河南成立于2006年4月11日,由公司和自然人袁洪先生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0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01.67万元,持有升达河南67%的股权;袁洪先生出资99.33万元,持有升达河南33%的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袁洪

  身份证号码:51082219*******378

  袁洪先生持有升达河南33%的股权。

  袁洪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英协花园37号楼英协广场A座

  法定代表人:庞德强

  注册资本:301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装饰材料、家具、橱柜、门窗、软木制品、木塑制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袁洪持有其33%的股权。

  2、升达河南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

  2013年的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一季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自然人袁洪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以人民币99.33万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袁洪先生持有的升达河南33%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字后,按协定的付款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升达河南100%股权,升达河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升达河南的长期发展,提高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川华信审(2014)005-09号河南升达林产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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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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