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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在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建国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开喜先生、叶雪芳女士、陈星辉先生、刘剑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09,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4,018,31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1.00元派发现金红利(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7,401,831.3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119,311,455.3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75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等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度不超过14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在实际授信审批过程中,在保持上述申请授信的总额度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申请授信额度可能作适当调整,各商业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实际授信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房地产(详见附件一:海亮股份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物清单)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下称“中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以房地产(详见附件二:海亮股份向工商银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下称“工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宇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房地产(详见附件三:科宇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下称“越南海亮”)以其所拥有的地产(详见附件四:越南海亮向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分行(下称“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2,000万美元融资款项全数均可用于开立信用证及信用证押汇。 同意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各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以及抵押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朱张泉先生、汪鸣先生、邵国勇先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为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海亮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等有关商业银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朱张泉先生、汪鸣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环境报告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亿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同意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2014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平均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预计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朱张泉先生、汪鸣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五。《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任旭东、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见附件六)。任旭东先生、陈东先生担任董事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恒昊矿业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938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4,690万元。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朱张泉先生、汪鸣先生回避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按季支付。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曹建国先生、朱张泉先生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物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解散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亮物资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海亮股份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物清单 1、海亮股份向中国银行融资房产抵押清单
2、海亮股份向中国银行融资土地抵押清单
附件二:海亮股份向工商银行融资抵押清单 1、海亮股份向工商银行融资房产抵押清单
2、海亮股份向工商银行融资土地抵押清单
附件三:科宇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清单 1、科宇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房产抵押清单
2、科宇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土地抵押清单
附件四:越南海亮向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抵押清单 1、越南海亮向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土地抵押清单
附件五:章程修正案
附件六:董事候选人简介 1、任旭东先生简介 任旭东先生,男,195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铝矿业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管委会副主任,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副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 任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任旭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陈东先生简介 陈东,男,中国国籍,1968年11月生,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诸暨市湄池供销社主办会计,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香港海亮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计划部经理,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东先生持有公司2.18%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6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 2014年5 月15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13年度环境报告书; 8、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5、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增补任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增补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0、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1、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蒋开喜先生、叶雪芳女士、陈星辉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4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增补任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35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需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的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03;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海亮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ww.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钱自强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876693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35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务酒店五楼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单位)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 无表决权 □ 三、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打“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应完整、正确填写全部事项,如因漏填或错填导致授权委托事项及/或受托人之权限无法确定的,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版)、《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版)。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造成上述公告的个别内容错误,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更正前: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房地产(详见附件一:海亮股份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物清单)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下称“中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以房地产(详见附件二:海亮股份向工商银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下称“工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宇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房地产(详见附件三:科宇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下称“越南海亮”)以其所拥有的地产(详见附件四:越南海亮向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分行(下称“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2,000万美元融资款项全数均可用于开立信用证及信用证押汇。 同意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各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以及抵押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更正后: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房地产(详见附件一:海亮股份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物清单)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下称“中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以房地产(详见附件二:海亮股份向工商银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下称“工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宇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房地产(详见附件三:科宇公司向中国银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行诸暨支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或等值外汇)的本金余额及其利息、费用。该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境外兑付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融资品种),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越南)铜业有限公司(下称“越南海亮”)以其所拥有的地产(详见附件四:越南海亮向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抵押清单)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分行(下称“中行胡志明分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2,000万美元融资款项全数均可用于开立信用证及信用证押汇。 同意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各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以及抵押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13年度环境报告书; 8、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 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4、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增补任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增补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9、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蒋开喜先生、叶雪芳女士、陈星辉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4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增补任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13年度环境报告书; 8、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5、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增补任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增补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0、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1、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文先生、蒋开喜先生、叶雪芳女士、陈星辉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4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海亮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出让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诸暨市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增补任旭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陈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之“(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更正前:
更正后:
(三)“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之 “三、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更正版)、《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版)其他内容不变。再次更正后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更正版)、《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版)于2014 年4 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上述公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学习,完善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流程,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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