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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 富奥B 公告编号:2014 - 1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春市创业大街1337号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行政事务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志新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由于工作安排与会议时间冲突,公司董事长金毅先生无法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志新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886,313,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量886,313,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转让天津中发富奥弹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6,313,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886,313,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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