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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2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0:30时 2.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曼莉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93,941,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38%。9名董事、5名监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93,941,727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3,941,727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93,941,727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941,727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3,941,727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销售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分为2个子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此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250,599,212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43,342,5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关联交易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李曼莉女士担任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董事长、公司股东刘亚军先生担任杜邦鸿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李曼莉女士、刘亚军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49,968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293,891,75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邓洁、毛国栋 3. 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塑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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