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34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4年4月23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河南证监局于2014年4月4日向公司下达了《关于对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1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执行、切实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深交所监管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35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情况的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地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落实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深交所监管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3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 深交所监管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河南证监局2014年4月4日《关于对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1号)和深交所2014年4月23日《关于对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运作事项的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向关联方追索其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联方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9.94万元。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二、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的内容进行更正并披露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对《2013年度报告》中关于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的内容进行了更正并于2014年4月11日公开披露。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三、关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一致认为基本制度总体运行良好,符合公司实际,但有些制度在执行上职责、责任追究等不够明确,如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为此,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细则》,对原有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并经2014年4月24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下发。《关联交易管理细则》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机构和部门职责、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关联交易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落实。 四、关于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组织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内容包括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同时,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组织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通过上述措施,强化了公司相关人员规范运作的责任意识。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整改完成时间:已完成。 五、关于本次整改情况的总结 通过本次整改工作,公司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财务部门和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