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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4-3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5月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双赢酒店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3年财务决算与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22楼2207室 联系人:夏先生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51078987 传真:021-51078987-827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荣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与会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4-35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出席监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周庆祖、聂成根、杜馨共计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财务决算与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股本146,841,8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468,418.90元,不送股,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批准《2014年度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荣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批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荣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将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4-3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8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34)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5),由于工作人员录入失误,上传资料有误,特更正如下: 一、《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日期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1、原内容:“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23日下午2:00”,更正为:“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下午2:00”; 2、原内容:“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9日”,更正为:“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9日”; 3、原内容:“凡2013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更正为:“凡2014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4、原内容: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中“1、登记时间:2013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更正为“1、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文件标题及部分日期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1、文件原标题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原内容“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更正为:“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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