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2、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10时 3、会议地点: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情况: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明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负责人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穗、商学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