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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7 证券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4-026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公司于2014 年4 月16 日召开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权益分派距股东大会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8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4 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7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6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8,81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7,62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5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7,62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0.87元。 九、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望京阜通东大街6号方恒国际中心B座9层 咨询联系人:胡月乔 传真:010-84785234 联系电话:010-8232556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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