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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4-041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少忠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43,7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252,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64,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43,7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重工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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