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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4-020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一)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已于2014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799,2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层 咨询联系人:王彦奇 咨询电话:0371-69158311 传真电话:0371-6915811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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