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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4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TitlePh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交易对方: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绣路1229号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

        

  公司声明

  一、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建议情况,并不包括《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8206677

  联系人:颜立群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4层

  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

  注:本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本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持有的浦建集团100%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情况及交易价格

  根据财瑞评估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4)2003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标的公司浦建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24,966,711.24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311,088,569.71元,增值率为38.28%;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322,000,000.00元,增值率为43.13%。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为311,088,569.71元。

  2014年4月22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依照财瑞评估出具的、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311,088,569.71元。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经审计的浦建集团模拟财务报告,浦建集团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本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浦建集团的控股股东同为浦发集团,因此本公司以现金收购浦建集团100%股权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

  (一)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3、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以下批准或核准:

  1、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由于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故本次评估中包含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或将对本次评估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

  三、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标的公司浦建集团的盈利预测是基于合理的基础和假设前提做出的。但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对新开工项目的投入、浦建集团自身的经营决策等因素都将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的实现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尽管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由于对上述因素无法准确判断并加以量化,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四、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为浦建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浦建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前,浦建集团将其与建设工程施工业务无关的业务进行了剥离。

  本次交易后,公司主营业务将与浦建集团建设工程施工业务整合,公司能否顺利实现相关业务规模的扩张,达到预期整合、发挥协同效应的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收购整合风险。

  五、经营风险

  建筑业与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尤其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重大。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基建投资规模压缩、中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则将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建筑业的上下游产业均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具有较高敏感性,导致建筑行业在建造成本和市场需求方面存在诸多政策引发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则将对公司的业务形成不利影响。

  六、资产剥离无法如期完成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浦建集团进行了资产剥离,由于资产剥离尚需履行相关程序,资产剥离工作的完成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

  第一章 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力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积极支持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优化国有经济资源配置、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浦东建设为一家以机械化施工为依托,集工程投资、管理、施工、测试、养护、沥青混合料供应、环保产品供应、绿化工程为一体的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市政公用工程BT项目投资、路桥工程施工、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和环保产业。

  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土石土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公司的沥青路面摊铺技术施工能力在业界有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公司在主要业务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由投资带动施工的盈利模式。公司相继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投资成立了多个BT项目投资公司,共投资承建了110多个市政道路建设BT项目,回购基数达约217亿元。

  浦建集团为浦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原为一家集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设计、物业管理、综合养护为一体多元化经营的国有建设集团。

  根据浦东新区国资委2013年7月26日下发的“浦国资委(2013)146号”《关于原则同意实施浦建集团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同意将浦建集团中与建筑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剥离至浦发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

  经过资产剥离后,浦建集团主要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业务。浦建集团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与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河湖治理工程二级资质等资质。近年来参与了大量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主要有上海张家浜楔型绿地建设工程、杨高南路立交建设工程、沪南公路立交建设工程、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川沙中心湖建设工程及高南河水系建设工程等项目。

  二、本次交易原则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完善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4、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协商一致;

  5、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浦发集团持有的浦建集团100%的股权。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浦发集团。

  (二)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浦建集团100%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浦发集团签订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本次交易标的作价311,088,569.71元。

  根据财瑞评估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4)2003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标的公司浦建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24,966,711.24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311,088,569.71元,增值率为38.28%;采用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322,000,000.00元,增值率为43.13%。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为311,088,569.71元。

  2014年4月22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依照财瑞评估出具的、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311,088,569.71元。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各方的决策过程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浦东建设的批准和授权

  2013年8月27日,浦东建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购买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和《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现金购买浦建集团100%的股权。

  2014年4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报告、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和《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及其合法性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

  2、浦发集团的批准和授权

  2013年6月26日,浦发集团召开2013年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浦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浦东建设收购浦建集团事宜,并按程序上报浦东新区国资委审议。

  2014年3月17日,浦发集团召开201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公司所持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协议转让至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浦发集团所持有浦建集团100%股权协议转让至浦东建设的方案上报浦东新区国资委审批。

  3、上海市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14年4月22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沪国资评备[2014]第014号)。

  (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需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4、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浦发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众华会计师对经过资产剥离后浦建集团的模拟财务报告出具的“众会字(2014)第3788号”《审计报告》,浦建集团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88,037.60 万元,为浦东建设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96.73%,根据《重组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1998年公司设立

  浦东建设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浦建集团、公路署、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上海东缆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同济企业发展总公司、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1月9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5091)。上海兴沪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月5日出具“上兴会验(1998)第1-2号”《验证报告》,对公司的注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

  设立时,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二)1999年增资

  经浦东建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沪体改委(99)第17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核准,公司于1999年7月以每股1.1529元的价格向上海弘城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增发100万股股份,上述资金已经上海兴沪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上兴会验(1999)第6-26号”《验资报告》。公司于1999年7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三)2001年股权转让

  2001年8月21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沪府体改批字(2001)第028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转让股权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市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割手续(产权转让交割单号:028666号),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将其所持的2,150万股股份转让予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年11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四)2004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7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4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4)22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200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份结构如下表所列:

  ■

  (五)2005年股权划转

  2005年6月23日,浦建集团与浦发集团签订了《股份划转协议》,浦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浦发集团。2005年7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份划转事项。2005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该股份划转事项。2005年9月22日,该股份划转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完成。

  2005年10月24日,公路署与浦发集团签订了《股份划转协议》,公路署将其所持有的4,500万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浦发集团。2005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上述股份划转事项。该协议得到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同意后,于2005年12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划转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六)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2月21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浦东建设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2,560万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动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浦东建设非流通股东支付的3.20股股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七)2006年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发布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公告提示了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于2006年12月21日上市流通,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上海东缆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同济企业管理中心和上海弘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4,557,5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八)2007年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公告提示了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于2007年12月21日上市流通,浦发集团持有的公司11,300,000股份,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所持有的7,500,000股份于2007年12月21日上市流通,此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8,800,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九)2008年公开增发

  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765号),公司于2008年公开增发股票12,000万股,于2008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该项增发已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万会业字(2008)第2235号”《验资报告》验证,2008年10月6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000092681,本次增发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十)2008年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

  2008年12月22日,公司最后一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十一)2010年度分红送股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34,600万股为基数,以2011年7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4,288,000.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34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6,920万股,实施后总股本为41,520万股。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2011年10月20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浩验字(2011)304A172号”《验资报告》验证了本次转增。

  (十二)2011年度分红送股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41,520万股为基数,以2012年5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1,520,0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41,5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8,304万股,实施后总股本为49,824万股。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2012年5月24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浩验字(2012)304A59号”《验资报告》验证了本次转增。

  (十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3]24号),公司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9,480万股,于2013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

  (十四)2014年解除限售

  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发布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提示了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于2014年2月7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此次变更完成后至今,公司的总股本数未再发生变动。

  (十五)目前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三、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浦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浦东新区国资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五、主要参控股公司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东建设主要控股公司情况如下:

  ■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东建设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

  六、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自200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主要业务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多年积累的项目管理技术和品牌优势,积极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不断拓展新的盈利业务领域。公司从传统的施工企业逐步转变为市政工程“投资建设商”,盈利结构也从单一的施工利润转变为投资利润、施工利润等多样化的利润结构模式。近年来,公司通过BT项目获取投资收益占公司收益的比例逐渐上升,未来上升趋势有望进一步保持。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市政公用工程BT项目投资、路桥工程施工、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和环保产业。

  (一)市政公用工程BT项目投资

  由于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利润率较低等因素,为进一步实施差异化竞争的策略,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行BT业务模式,积极实施BT项目投资拉动传统施工业务的经营策略,利润结构逐步由单一的施工业务利润为主向投资收益和施工收益并举转变。公司运作的BT项目集中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合作的各级地方政府都拥有较为雄厚的财政实力。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完成和在建BT投资项目110多个,已进入回购期项目的回款率均为100%。

  2011年度、 2012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BT项目投资收益分别为62,297.56万元、68,148.21万元和57,015.02 万元,预计未来随着公司在建BT项目陆续进入回购期,公司投资收益还将进一步增加。

  (二)路桥工程施工

  路桥工程施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土石土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公司的沥青路面摊铺技术施工能力在业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路桥工程施工收入分别为100,648.07万元、113,290.90万元和181,815.90 万元。

  (三)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

  公司子公司路桥沥青主要从事沥青材料的生产和研发,沥青砼及相关产品技术水平在业界具有领先水平。其与多家单位合作申报的“排水性沥青路面应用研究”成果获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其参与编制的《道路排水性沥青路面技术规范》(DG/TJ08-2074-2010)也于2010年10月起实施。2010年,其申报的《一种高粘度沥青间断级配的应力吸收承载复合结构》被授予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910047634.1)。路桥沥青具有上海市路基材料行业资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一级资质。2009年,路桥沥青获批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2011年度 2012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沥青砼及相关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831.73万元、4,774.58万元和9,806.73 万元。

  (四)环保产业

  公司环保产业主要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寰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常熟寰保进行,主要负责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炉渣等固废的收集、处置、研制、开发等。

  2011年度、 2012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环保产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80.94万元、2,417.73万元和1,908.76 万元。

  七、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481.3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90%,通过全资子公司浦东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927.5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2%,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7,408.8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12%,为公司控股股东;浦东新区国资委持有浦发集团100%的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之间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二)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浦发集团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浦东新区国资委。浦东新区国资委为浦东新区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浦东新区政府授权浦东新区国资委依照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浦东新区政府有关规定,代表浦东新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义务,负责监管浦东新区所属国有资产。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购买浦发集团持有的浦建集团10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涉及交易对方为浦发集团。

  一、浦发集团的基本情况

  浦发集团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

  二、浦发集团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一)浦发集团历史沿革

  1、1997年11月成立

  1996年10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具“沪府(1996)47号”《上海市人民关于同意组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1、成立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以集团公司为核心,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吸纳7家子公司和80家有关企业,组成上海浦发集团;2、集团公司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国资委按规定授权集团公司依据产权关系统一经营其国有资产;3、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制”。

  1997年10月10日,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出具了“沪浦党(1997)157号”《关于建立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决定建立浦发集团筹建组。

  1997年10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沪浦管(1997)286号”《关于同意组建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组建浦发集团。

  1997年11月14日,浦发集团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99,000万元。

  2、2010年4月增资

  2009年1月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浦国资委(2009)10号”《关于增加浦发集团资本金的通知》,增加浦发集团实收资本881万元。

  2010年4月10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出具了“浩华沪验字(2010)第27号”《验资报告》,载明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止,浦发集团的注册资本为399,881万元,实收资本为399,881万元。

  2010年4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内资公司备案通知书》(NO. 00000001201004290001),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出资情况准予变更登记,主要成员予以备案登记。

  (二)浦发集团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浦发集团除2010年的增资外,无其他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三、浦发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发集团的股权关系控制图如下所示:

  ■

  浦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浦东新区国资委。浦东新区国资委为浦东新区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浦东新区政府授权浦东新区国资委依照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浦东新区政府有关规定,代表浦东新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和义务,负责监管浦东新区所属国有资产。

  四、浦发集团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浦发集团是浦东新区重要的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之一,是浦东新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主体,以及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浦发集团主要从事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的投资和管理,通过不断发展,已初步成为一个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融合的集团公司。

  浦发集团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2、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3、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五、浦发集团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单位:元

  ■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经审计)

  单位:元

  ■

  六、浦发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纳入浦发集团合并报表的一级和二级子公司共20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4家,控股子公司6家。除上市公司外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浦发集团持有浦东建设的股权比例不足50%,但因其对浦东建设具有实际控制权,故将浦东建设纳入其合并报表。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还包括61家三级子公司和9家四级子公司。

  七、浦发集团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发集团由于无实际控制权等原因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浦发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2013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时已就该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召集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发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浦发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浦发集团持有的浦建集团100%股权。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浦建集团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

  (一)本次交易前浦建集团资产剥离情况

  本次交易前,根据2013年7月26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发的“浦国资委(2013)146号”《关于原则同意实施浦建集团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净资产为准,将浦建集团中与建筑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剥离至浦发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

  (二)浦建集团历史沿革

  1、浦建集团前身的设立及名称变更

  浦建集团前身为上海市川沙县建筑工程公司。川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0年颁发注册号为“建设川字30329号”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川沙县城厢镇石皮路,注册资本26.10万元,核算形式独立,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土建、设备安装等工程”。

  1984年6月2日,根据川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84年5月18日下发的“川府办(84)第35号”《关于县人民政府同意更改川沙县建筑工程公司和各乡建筑队名称的通知》,川沙县建筑工程公司更名为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

  1988年3月26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发“沪建施(88)第146号”《关于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等四个单位恢复为全民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的批复》,同意:将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的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恢复为全民所有制。截至1989年7月7日,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完成本次改制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改制后的注册资本为773.23万元。

  2、1993年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

  1993年3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局下发“浦城(93)第46号”《关于原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更名的通知》,同意将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更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

  1993年6月28日,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浦建总字(1993)第005号”《关于请求变更登记注册的报告》,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事项。

  1993年7月7日,上海市川沙审计师事务所对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注册资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沪川审事验(93)第535号”《验资证明书》,审验确认:截至1993年7月7日,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189万元。

  1993年8月11日,川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完成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995年变更注册资本

  1995年,上海东华审计事务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商誉价值和整体资产分别进行评估,具体情况为:(1)1995年1月26日,出具“东审(95)无评分32号”《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商誉的评估报告》,以199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商誉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商誉价值为5,353万元;(2)1995年5月7日,出具“东审(95)无评分152号”《关于上海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组建上海浦东新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以199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总资产8,239.25万元,负债3,972.25万元,净资产4,267万元。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1995年2月20日和1995年7月24日分别下发“沪国资评其(1995)43号”《关于确认上海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商誉评估价值的通知》和“沪国资评其(1995)189号”《关于确认上海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评估价值的通知》对上述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1995年9月18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进行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同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向浦东新区工商局出具“浦建总字(1995)第066号”《关于变更注册资金的报告》,申请将注册资金工商变更至5,000万元。

  1995年10月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996年改制设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于1996年10月5日下发的“浦经贸工字(1996)第117号”《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改制为集团公司(国有独资)并组建浦东建设集团的批复》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1996年10月15日下发的“浦国资办发(1996)第42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改制为浦建集团。

  1996年11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总公司取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知单》。

  本次改制后浦建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5、1998年增资

  1997年12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浦国资办发(1997)106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路桥建设总公司产权变动的复函》,同意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总公司部分国有资产计5,000万元划归浦建集团以增加注册资本。

  1998年4月1日,浦建集团董事会根据“浦国资办发(1997)106号”《关于同意上海浦东路桥建设总公司产权变动的复函》精神做出决议,将浦建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10,017万元。

  1998年4月14日,浦建集团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浦建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6、2001年变更投资主体

  2000年12月6日,浦建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在公司章程中将浦建集团的出资者即国有投资主体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变更为浦发集团。

  2001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出具“浦计国(2001)0377号”《关于同意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主体的批复》,同意将浦建集团投资主体变更为浦发集团。

  2001年7月5日,浦建集团完成本次投资主体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投资主体变更后浦建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7、2009年增资

  2009年4月7日,浦发集团下发“浦发(2009)061号”《关于浦建集团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浦建集团将5,983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17万元增至16,000万元。

  2009年5月11日,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出具“万亚会沪业字(2009)第97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4月16日,浦建集团已将资本公积5,983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16,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6,000万元。

  2009年6月19日,浦建集团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浦建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建集团注册资本和股权未再发生变更。

  8、2013年7月增加资本公积

  2013年7月26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发“浦国资委(2013)146号”《关于原则同意实施浦建集团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同意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净资产为准,将浦建集团中与建筑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剥离至浦发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

  2013年7月26日,浦东新区国资委向浦发集团下发“浦国资委(2013)147号”《关于同意浦发集团对浦建集团增加4亿元资本公积的批复》,同意浦发集团在将浦建集团中与建筑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剥离后,注入4亿元货币资金增加浦建集团的资本公积。

  (三)浦建集团产权或控制关系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建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浦建集团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浦建集团也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等相关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浦建集团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诉讼仲裁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本次交易前,浦建集团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资产剥离,经过资产剥离后,浦建集团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具体如下:

  1、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未拥有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标的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权属情况详见本章“四、标的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之“(二)无形资产”。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浦建集团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以外,浦建集团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3、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的正在进行或尚未了结的可能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众华事务所出具的 “众会字(2014)第3788号”《审计报告》,浦建集团201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

  (五)浦建集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1、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浦建集团原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本次交易前,浦建集团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其拥有的与建设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进行剥离,剥离后,浦建集团主要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业务。最近三年浦建集团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浦建集团在建设施工承包方面拥有多项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与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河湖治理工程二级资质等。近年来承包了大量大型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主要有上海张家浜楔型绿地建设工程、杨高南路立交建设工程、沪南公路立交建设工程、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川沙中心湖建设工程及高南河水系建设工程等项目。

  2、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众华会计师出具的“沪众会字(2013)第5256号”、“众会字(2014)第3788号”《审计报告》,资产剥离后,浦建集团最近三年的主要模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前,根据2013年7月26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发的“浦国资委(2013)146号”《关于原则同意实施浦建集团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净资产为准,将浦建集团中与建筑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剥离至浦发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由于浦建集团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建设工程施工业务的积累和银行借款,故导致剥离的资产大于负债4.15亿元,导致浦建集团模拟报表2011年末与2012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9,580.22万元和-22,586.30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浦东新区国资委2013年7月26日下发了“浦国资委(2013)147号”《关于同意浦发集团对浦建集团增加4亿元资本公积的批复》,同意浦发集团2013年7月向浦建集团注入4亿元货币资金增加浦建集团的资本公积,经过本次注资后,浦建集团模拟报表2013年末净资产为23,063.86万元。

  (六)本次交易取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浦发集团是浦建集团的唯一股东,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七)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1、资产评估情况

  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本章“二、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

  2、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根据2013年7月26日浦东新区国资委下发的“浦国资委(2013)146号”《关于原则同意实施浦建集团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复》,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净资产为准,将浦建集团中与建筑施工业务无关的资产剥离至浦发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资产剥离的形式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3、增资情况

  2013年7月,浦发集团向浦建集团注入4亿元货币资金增加其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情况详见本章“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之“(二)浦建集团历史沿革”之“8、2013年7月增加资本公积”。

  除上述情况外,浦建集团最近三年未出现其他资产评估、交易、增资的行为。。

  4、改制情况

  浦建集团最近三年未出现改制行为。

  二、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财瑞评估出具的“财瑞评报(2014)2003号”《评估报告》,本次资产评估对浦建集团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分别进行了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浦建集团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472,503,359.48元,评估价值为1,558,625,217.95元,增值率为5.85%,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247,536,648.24元,评估价值为1,247,536,648.24元,增值率为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24,966,711.24元,评估价值为311,088,569.71元,增值率为38.28%。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

  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原因如下:

  (1)应收账款增值7,855,283.33元,其他应收款增值163,151.50元,这主要是由于:浦建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施工工程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的备用金、押金、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代垫款和往来款。由于浦建集团的欠款单位多为具有政府背景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具备较好的信誉,还款能力较有保障,并且账龄情况良好,因此浦建集团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预计实际坏账,导致应收账款评估增值。

  (2)工程施工增值61,570,815.08元,系由于浦建集团工程施工的账面价值只体现了施工成本,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基准日工程的完工程度考虑了该部分已实现利润。

  (3)长期股权投资增值11,497,679.71元,其中其中浦东研究院37.5%股权增值7,645,207.71元,混凝土公司45%股权增值3,852,472.00元。

  长期股权增值由于浦建集团长期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账面净值反映的是按权益比例确认的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的份额,而本次评估对长期股权投资浦东研究院和混凝土公司分别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以其评估后净资产价值按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评估后两家公司的净资产较其账面值有增值。

  (4)无形资产增值7,000,000.00元,系由于账面未记录的商标权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导致无形资产增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2,004,608.71元,系由于浦建集团计提的由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引起的递延所得税大于其应收款项实际坏账可能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浦建集团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1,472,503,359.48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247,536,648.24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24,966,711.24元。

  经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为: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浦建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2,000,000元,增值率为43.13%。

  3、资产评估结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结论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浦建集团自成立以来在国内市场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由于工程施工类企业属于周期性行业,经营状况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紧密相关,在此背景下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更稳妥反映浦建集团目前的市场价值。而在利用收益法计算时为建立在未来盈利能力的假设前提条件下计算,未来浦建集团的经营状况和实际盈利能力将受到较多无法预测的因素影响,例如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浦建集团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这些因素都将导致预测与实际经营状况的差异。此外,本次评估范围是浦建集团经过资产剥离、增资后的状态,浦建集团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账面历史资料不完整,相关成本、费用与现有业务收入的对应性有差异,造成收益法评估预测相关参数的历史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有欠缺,资产基础法较收益法更能反映企业的客观情况。

  (二)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情况

  2014年4月22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沪国资评备(2014)第014号。

  三、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1、资产剥离前浦建集团的主要业务

  资产剥离前,浦建集团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业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业务

  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务主要集中在道路、桥梁及轨道交通三个方面:

  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方面,浦建集团先后承建了杨高路、沪南公路、锦绣路、龙阳路、内环线浦东段、外环线浦东段、远东大道、迎宾大道、南干线、申江路等高等级城市道路。

  桥梁建设工程施工方面,浦建集团为浦东新区承建了金桥立交、杨高南路立交、沪南公路立交、远东大道—迎宾大道立交、申江路赵家沟大桥、罗山路—龙阳路立交、浦东南路—张杨路立交等大型城市交通枢纽及桥梁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方面,浦建集团主要承建了地铁二号线龙东路站、二号线创新中路站、六号线五莲路站、川沙公交枢纽站、以及成山路多层公交停车场等交通工程。

  浦建集团正在施工的市政公用工程有:申江路-中环路至S2高速段、中环线-军工路隧道至高科中路段、张东路-张衡路至华夏中路段、两港公路-拱极路至S32路段、东靖路-申江路至华东路段、南六公路-S1至S32路段、以及罗山路-快速化等项目。

  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自浦东开放开发以来,浦建集团承建了多项上海浦东新区房屋建筑工程,先后承揽了川沙大厦、仁和大厦、长华大厦、浣沙大厦、新区公安局大厦等数十幢20层以上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以及浦东生活垃圾生化处理厂的建设工程施工。

  目前正在进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有:上海张家浜楔型绿地住宅三期、上海张家浜楔型绿地人才公寓一期、上海银行数据中心、常熟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等建设工程项目。(下转B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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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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