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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股票代码:0004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国际金融城1号楼508室 邮政编码:610000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4年4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官清 注册号:310000000088781 注册资本:3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作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2006年1月12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98784768842 联系电话:028-859877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7%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的目的是出于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到2014年4月25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账户购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51,354,0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03% 。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上官清 签署日期:2014年4月2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金融街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上官清 签署日期: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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