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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4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通知,继上一次增持计划完成之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3-002号、临2013-040号、临2013-048号、临2014-002号公告),刘绍喜先生再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4年4月29日,刘绍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增持前,刘绍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7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4,928,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本次增持后,刘绍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7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928,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4%。 二、本次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的价值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拟在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三、宜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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