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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30版)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1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方及其关系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 ( 二 ) 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说明 1. 接受劳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期限5年。约定由艾比湖总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农五师81团公司提供水库使用、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劳务,提供油脂加工原料供应等,公司及子公司向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油脂产品及其副产品等。以及股东之一农五师农资公司与本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农用生产资料购销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合同各方对服务项目、定价原则及当期执行的价格及费用支付方式、期限等事项做了约定,同时约定就具体的服务项目,可由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签订单项合同。 单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如下: (1)综合劳务(水库水费、道路维护费用、防护林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供应或委托加工) 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农五师八十一团于2009年3月30日签订了《霍热分公司综合服务合同》,包括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与使用、农业生产用水、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生产保障服务。防护林面积为840公顷,每年支付维护费用55.8万元。道路计53公里,道路维护费用14.8万元。水库水费按实际使用数量和当地用水收费标准支付。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的各项服务费。协议期限5年。 2014年霍热分公司预计发生水库水费在180万元范围之内,以及道路使用费用14.80万元、防护林维护费用41万元、地膜供应或委托加工100万元。 (2)工程建设款 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所属控股孙公司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年度内可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承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建筑施工项目,公司将在年度内根据竞标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关联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预计2014年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新赛股份公司总部等单位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工程建设款1000万元。 (3)2014年预计勘测费、住宿费7万元。 (4)由于新赛精纺有限公司纺纱生产线预计开工,人员较上年增加,预计2014年新赛精纺公司、新赛股份公司五万锭项目两个单位与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职工乘车费100万元。 (5)为确保人员稳定,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农五师城建房地产公司预计签订经济适用房48套,暂定单价2000元/平方米,预计2014年发生交易额820万元。 2. 购买商品 (1)购买农药及化肥等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参股股东农五师农资公司2013年12月20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由农五师农资公司向霍热分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类同质农用物资价格,采购数量按实际结算,由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农五师农资公司组织货源,货到验收付款。 预计2014年度发生农用生产资料采购金额为2000万元。 (2)购买滴灌带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向霍热分公司提供滴灌带9660万米,单价均为1650元/吨,合同金额为1593.90万元;采购数量按实际数量结算。上述协议还就质量标准、供应与回收、运输、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 预计2014年度发生滴灌带采购金额在1800万元。 (3)购买棉种 霍热分公司根据上年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实际发生的金额,预计2014年度发生棉种采购金额在800万元。 (4)购买农机配件 预计2014年度公司授权所属霍热分公司与博乐赛里木物资有限公司发生农机配件采购金额在50万元。 (5)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按照市场价格向农五师五世酒业酿酒厂购买招待用酒10万元。 (6)新疆乌苏新赛油脂有限公司预计2014年采购农五师八十九团棉籽,发生交易金额1800万元。 (7)新赛股份公司预计2014年购买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公司葡萄,发生交易金额2万元。 3.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约定向新赛股份5万锭紧密纺精梳生产线供电,合同没有金额,预计电费总额为1500万元;公司授权霍热分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金额1200万元;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最终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另外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预计2014年度发生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合计在5000万元范围以内,其中公司5万锭生产线1500万元、新赛股份5万元、霍热分公司1200万元、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00万元、新赛精纺公司480万元、农科所15万元。 4. 销售货物 一、 预计霍热分公司2014年向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出售毛棉种 1500万元。 二、 根据2013年艾比湖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实际向新赛贸易公司采购发放节日福利及零星用食用油情况,预计2014年度发生向关联方销售食用油200万元。 (3)由于新疆双陆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煤矿正式投产,根据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14年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销售煤4000万元,其中:八十一团300万元、八十七团200万元、八十八团200万元、八十九团300万元、农五师电力公司3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在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已签订协议或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层在预计金额以内在年度内与相应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决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预计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子项议案的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方劳务主要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水库水费、道路使用、防护林使用与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及软管等加工、工程建设款、勘测费等发生的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食用油生产加工原料等货物;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食用油、棉粕、棉壳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原材料供应、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因此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将会持续。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和利益。 备查文件目录 1. 各种关联交易合同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3.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4-01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5. 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公司关于2013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8. 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9. 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0. 公司2014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 11. 公司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传 真:0909—2268162;?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高维泉、毛雪艳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18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3年4月28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因监事会主席张庆帮先生、监事郭双霞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监事王江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王江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及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及担 保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2013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 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新赛股份)目前正在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审查,并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02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0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对新赛股份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0]170号) (一)、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 1、产业调整重大决策受制于实际控制人,独立性欠缺。实际控制人所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反相关规定。 2、现行的部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管理需要,公司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与补充。 3、公司三会运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对三会纪录的检查发现,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均存在无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公章、参会董事签字不全、会议通知未在规定前发出、会议记录不全等情况。 4、近年公司收购并成立了较多子、分公司,在高速扩张的同时,部分子、分公司存在房屋、土地权属未办理的情况。 5、未能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人才严重匮乏,严重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6、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着专户管理未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调用资金未履行任何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与预计收益不相符等问题。 7、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着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不到位,税款缴纳不及时等问题。 (二)公司整改措施 1、加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沟通 公司结合控股股东的宏观管理需求和公司自身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特点,通过建立有效的预沟通机制,经常性地提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相关的对社会的承诺,正确地行使股东权利,明确要求其在制定重大战略决策及经营活动中,尊重公司独立自主的权力,支持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明确要求其在处理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告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完善和修订公司基本制度及业务管理流程 根据新疆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内容,结合证监会、财政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先后修订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内部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新赛股份关联公允决策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工作要求,梳理、规范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经营各环节的业务流程、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等。同时,公司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控制岗位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其履职的风险意识,使各项制度的管理、控制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3、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与“三会”事务管理 公司通过培训形式加强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三会事务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要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学习,明确其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三会运行,同时加强对公司三会工作的定期自查,将对控股公司三会的检查指导分工到人,切实保证公司三会工作的规范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投资项目部分房屋、土地权属未办理完整情况 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对公司及控股公司土地权证和房产权证进行了全面清理,凡是具备办理土地权证和房产权证条件的,已责成专人,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办理。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今后的项目投资中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 5、公司的人才机制建设 公司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人员素质及管理能力培训,尽快解决由于公司近几年扩张速度较快、管理人员增加、素质良莠不齐的现状;同时以有效的措施和制度来支撑和保障一家市场化运作的上市公司必须的当下人才利用环境和未来发展的人才储备环境,以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严重缺乏熟悉上市公司整体运作以及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以及证券投资、证券融资等人才等问题。 6、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收益情况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详细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保证今后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公司2007年配股募集资金的项目产生效益与预计收益不相符,一是棉花产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原材料籽棉收购价格居高不下,公司新收购的棉花加工公司收购加工量不能达产,皮棉产品价格下跌致收购棉花加工公司项目产生销售与预计收益不符。二是近年来棉纺市场价格波动明显,棉纱价格大幅下降至5万锭精梳紧密纺项目产生的效益与预计收益不符。 7、关于财务管理与核算以及纳税管理 公司已从资金控制、会计基础规范、纳税管理等方面逐条落实监管意见,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及税收等知识的培训,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同时,聘请税务代理机构代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税务事务,降低税收风险。 二、2013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赛股份2012年年报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3]104号) (一)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 1、审批权限授予不恰当。公司监事会主席履职期间根据董事长授权签批相关资金支出,不符合监事行使监督职责的公司治理规定。 2、资金审批流程不符合内部制度规定。公司内控制度中规定资金审批流程为自下而上逐级审批,但实际执行为自上而下,先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财务总监核准,最后由会计人员审核。 3、制度规则不统一。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议规则关于召开董事会的通知时间规定不一致,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会议提前通知时间为3天,董事会规则规定为5天,实际为提前5天。 4、金融产品投资内控制度不健全。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曾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委托理财产品。但目前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系中缺少关于投资此类金融产品的相关制度,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公司未将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作为年报信息知情人予以登记,存在登记范围不全面、不规范的情况不完整。 6、年报信息披露中个别信息披露不详细,不完整。 7、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精仿有限公司存在费用跨期事项。 8、下属分公司原材料挑拨内控管理不规范。棉纺分公司五万锭精纺项目原材料调拨单中存在无验收复核人签字或仅由调拨员一人签字的情况。 (二)公司整改措施 1、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关注函》中指出的问题,提示公司管理层应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强化公司治理,收回违反公司治理规定的授权,对照内控相关制度,纠正公司在实施资金审批中违反内控规定的作法。 2、对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议规则关于召开董事会的通知时间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3、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制定了《新赛股份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项制度,规范了此项业务操作规程,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4、在信息披露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中,公司已责成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界定内幕信息事项,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规范、完整。 5、在财务工作中,公司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定期检查,随时指导的财务人员管理机制,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严格遵循会计准则规定,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三、2014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赛股份业绩预告修正的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4]56号) (一)关注函主要内容 公司2014年1月30日发布业绩预减公告,201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减80%-100%,后于4月16日发布修正公告,亏损3800万元左右。 公司首次业绩预告数据不准确,且业绩预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投资者判断构成重大影响,新疆监管局高度关注。公司应认真总结发生上述事项的原因,提出有效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内部控制措施及问责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公司整改措施 公司针对上述审查意见认真组织梳理,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此次影响业绩核算准确的因素,并对该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其中核算事项的各业务环节内控措施进行梳理,及时弥补内控缺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赛股份关于新疆监管局新证监局函〔2014〕56号<关于新赛股份业绩预告修正的关注函>整改报告》,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2009年至今)无其他被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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