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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25版) 2、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13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723.8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于2014 年2 月25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于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已累计投资共计人民币44,301.78 万元。其中瓶胚项目、吹瓶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灌装项目中除原新疆中富包装有限公司灌装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未投入之外,其他项目均已投入完毕(详见附表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4-034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 (2013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2013年度)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本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审议如下议案,并于2014年4月29日形成决议: 1、 关于资产减值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编制齐全,可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市场价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客观、公允,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4-03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2013 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 股 2、退市风险警示前的股票简称:珠海中富 3、股票代码:000659 4、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14年5月5日 5、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中富 6、退市风险警示后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从2014年5月5日复牌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由于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201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面临的严峻局面,公司已于2013年启动实施业务优化整合计划,主要措施如下: (一)提升营运表现 1、改善运营效率,全面降本以应对来自市场的成本的压力,提高低效率工厂的盈利能力; 2、加强对各项费用的管控,降低管理费用; 3、改进组织架构,优化管理员工数目,裁减因工厂布局的优化及组织架构的改变出现的冗余人员以降低成本,改善考核机制,引进平衡计分卡管理方式; 4、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改善盈利状况; 5、整合/关闭亏损工厂及生产线,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能布局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改善现金流量 1、降低营运资金(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及控制最低安全现金水平),减少运营成本,改善运营现金流,降低财务风险 ; 2、出让由于工厂布局优化产生的闲置土地厂房或市政工程需要征用的工厂及土地,获得额外现金流增加现金储备。 在继续执行落实2013年业务优化整合措施的基础上,2014年公司会着力在如下方面下大力气:1)继续服务好传统客户,紧跟新客户的拓展步伐,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交流,迅速响应,巩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2)成本控制方面狠下功夫,包括降低制造成本、提升效率、严控管理费用等;3)重视运营改善提升工作,目标到厂责任到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4)资金管理方面量入为出,继续抓紧货款回笼,控制库存,加快周转速度。 通过有效落实上述措施,力争2014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陈立上、韩惠明 联系电话:0756-8931098;8931119; 传 真:0756-8812870 地 址:珠海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 编:51903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4-036 债券代码:112087 债券简称:12中富0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中富01”、债券代码“112087”)将于201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有关情况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1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3年度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10亿元。 二、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司已公开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2中富01”;债券代码为“112087”)将自公司2013年度报告披露之日(2014年4月30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201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425,528.38元,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0,481,825.30元,已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珠海中富”变为“*ST中富”,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59,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面临的严峻局面,公司已于2013年启动实施业务优化整合计划,主要措施如下: (一)提升营运表现 1、改善运营效率,全面降本以应对来自市场的成本的压力,提高低效率工厂的盈利能力; 2、加强对各项费用的管控,降低管理费用; 3、改进组织架构,优化管理员工数目,裁减因工厂布局的优化及组织架构的改变出现的冗余人员以降低成本,改善考核机制,引进平衡计分卡管理方式; 4、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改善盈利状况; 5、整合/关闭亏损工厂及生产线,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能布局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改善现金流量 1、降低营运资金(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及控制最低安全现金水平),减少运营成本,改善运营现金流,降低财务风险 ; 2、出让由于工厂布局优化产生的闲置土地厂房或市政工程需要征用的工厂及土地,获得额外现金流增加现金储备。 在继续执行落实2013年业务优化整合措施的基础上,2014年公司会着力在如下方面下大力气:1)继续服务好传统客户,紧跟新客户的拓展步伐,加强和客户的沟通交流,迅速响应,巩固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2)成本控制方面狠下功夫,包括降低制造成本、提升效率、严控管理费用等;3)重视运营改善提升工作,目标到厂责任到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4)资金管理方面量入为出,继续抓紧货款回笼,控制库存,加快周转速度。 公司董事会将竭尽全力,力争2014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4)第1086号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3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珠海中富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珠海中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珠海中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珠海中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3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珠海中富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肖峰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4年4月29日 秦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27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0]1494号文《关于核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1月向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2,56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757,44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0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0)第382号验资报告。 2010年1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13,546,64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546,640.00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48,120.3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3,017,779.3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5,739,660.63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人民币2,333,293.31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及未支付的推介费用。 经2013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将本次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723.8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董事会决议已于2014年2月2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共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14个募集资金使用账户,于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上述两类专项资金账户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7,328,505.11元和人民币10,744,448.83元,总计为人民币28,072,953.9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2010年12月23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湾仔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延伸管理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此外,根据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筹解决。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875.74万元,故按照上述项目顺序依次投入,即将投入瓶胚线扩建项目人民币43,519.00万元,吹瓶线扩建项目人民币3,356.74万元。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334.81万元(详见附表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两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其中瓶胚线项目变更金额人民币4,956.77万元,变更后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6,428.10万元;吹瓶线项目变更金额人民币6,588.40万元,变更后项目金额为人民币9,945.14万元;灌装线项目变更金额人民币10,502.50万元,变更后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0,502.50万元;合计变更金额为人民币22,047.67万元(详见附表二)。 2012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乐富包装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富热灌装容器有限公司将募投资金购置的原值为人民币15,900.48万元的设备及模具,调配给其他控股子公司。本次设备模具调配仍用于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仅涉及原募集资金实施地点、方式及实施主体发生变更。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上述设备模具的调配安排。 于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已累计投资共计人民币44,301.78万元。其中瓶胚项目、吹瓶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灌装项目中除原新疆中富包装有限公司灌装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未投入之外,其他项目均已投入完毕(详见附表一)。经2013年10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将本次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723.8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董事会决议已于2014年2月2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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