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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1.3 ■ 公司负责人景百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继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11月14日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600734)于2013年11月14日起停牌。201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预案,3月3日公司股票复牌。待目标资产的增储备案、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有关情况详见2014年3月1日第2014-017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曾承诺在未来政策条件允许时,昂展置业将重新启动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继续让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昂展置业房地产资产,彻底解决昂展置业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报告期内,鉴于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借壳上市连续盈利标准等原因,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原《承诺书》中关于房地产资产注入的承诺一直不具备可行性,且未来一定时期内,昂展置业下属房地产项目仍难以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借壳上市审核标准的相关规定,房地产注入时间无法确定。2014年4月昂展置业来函申请豁免昂展置业前述将房地产资产注入的承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房地产业务可供结转的营业收入较少,因此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2014年1-6月份将发生亏损。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百孚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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