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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范集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定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2014年第一季度重大诉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发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原已披露的水电十六局厦门分局与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水电十六局厦门分局于2014年1月29日收到被执行人厦门海沧投资总公司支付的执行尾款人民币1310.67万元,至此本案终结。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相关股东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以及解决房屋等产权瑕疵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4-03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 与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集团”)《关于说明本月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函》。2014年4月,中国电建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解决房屋等产权瑕疵等尚未完成的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2014年4月25日,对于将水电、风电勘测设计业务和资产注入公司的安排,中国电建集团仍在与中介机构共同研究相关的最新政策,对各种可能的资产注入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条件具备时将启动有关工作。 二、关于解决房屋等产权瑕疵的承诺 对于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注入公司的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中国电建集团将继续协助相关主体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证。若出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并遭受损失的情形,中国电建集团将按照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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