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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童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桂明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9月9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大股东经发投集团及武汉高科分别所持本公司3579.2820万股、2088.9477万股股份变更为烽火科技持有。2014年2月28日,上述股权过户完成,烽火科技持有本公司5668.229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3%;经发投集团持有本公司2102.11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61%;武汉高科持有本公司1226.842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20%。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邮科院(详见公司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科院承诺:在对公司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三年内根据承诺的方案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收购完成后将尽量规避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依法履行相关审批及披露程序(详见公司公告)。上述股权收购已于2014年2月完成。 报告期内,该项承诺处于正常履行期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国华 2014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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