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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编号:2014-023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临时停牌,并于 2014 年 3月 1 日披露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已按相关规定连续停牌;201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股票无法按预计时间在2014年4月30日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延期复牌时间不超过2014年5月30日。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系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合现金支付对价的方式收购世纪长龙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100%的股权。世纪长龙成立于1997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6,205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综艺、动画故事节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对外贸易;会议、会展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世纪长龙为第三方独立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权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的目的、意义、对交易各方的影响以及实际操作性进行了分析论证。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配合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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