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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晋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民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4-009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9日(周二)上午9:00 2、召开地点: 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宾馆三楼多功能厅 3、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国平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6人,代表股份474,757,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6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 201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4、审议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审议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审议 201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902.41万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4003.15万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修订后的《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00.31万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12602.84万元,加上2012年度未分配利润86178.79万元,减去2013年派送2012年红利11540.23万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87241.40万元。以2013年末总股本164486.9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拟分配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1514.09万元,结存未分配利润75727.31万元留存以后年度使用。 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 7、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1)、杨国平先生 ■ (2)、陈靖丰先生 ■ (3)钟晋倖先生 ■ (4)、杨继才先生 ■ (5)、李松华先生 ■ (6)、庄建浩先生 ■ 8、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蔡建民先生 ■ (2)、姜国芳先生 ■ 3、颜学海先生 ■ 9、选举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1)、曹永勤女士 ■ (2)、赵思渊女士 ■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王向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4.30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4-01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4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9楼9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钟晋倖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陈靖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杨继才先生、庄建浩先生、梁嘉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罗民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梁嘉玮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曹菁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第九届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姜国芳、杨国平、 蔡建民。姜国芳任主任委员,俞敏任执行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蔡建民、陈靖丰、颜学海。 蔡建民任主任委员,沈静任执行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1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4.30 附简历: 杨国平:男,1956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长。 钟晋倖:男,195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闵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大众海洋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陈靖丰:男,1968年出生,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并兼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市股份公司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杨继才:男,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兼任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萧山钱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松华:男,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并兼任上海申能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经理,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林内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建浩:男,1961年出生,MBA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并兼任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曾任上海煤气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蔡建民:男,1944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浙江开创国际海洋资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国芳:男,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任申银万国香港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申银万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颜学海: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历任上海市国资委法律专家团成员、上海市政协对外友好委员会特聘委员、第十一届上海市青联常委、第二届上海金融青联常委、首届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客座教授、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 曹永勤:女,195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并兼任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 敏:女,1960年出生,HR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行政总监。 赵思渊:女,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并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部经理。 梁嘉玮:男,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金融)。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兼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罗民伟:男,1955年出生,专科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大众海洋产业有限公司监事长。 曹 菁: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并兼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4-0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4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应为3名,实为3名,监事长曹永勤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选举曹永勤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1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1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4.30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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