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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

  1.3

  ■

  公司负责人陈景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红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红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公司股份面值为人民币0.1元;

  (2)因本公司于2014年1-2月继续实施H股回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扣减H股回购后的股份数计算。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07.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0.1亿元(上年同期:117.72亿元),下降8.58%。

  下表列示截至2014年3月31日及2013年3月31日止按产品划分的销售详情:

  ■

  注:(1)其他销售收入中含冶炼加工银销售收入0.91亿元、铜管销售收入1.62亿元、铜板带销售收入1.41亿元、其他产品、中间业务、服务业务等收入9.42亿元。

  (2)以上分产品数据均未考虑内部销售抵消。

  本集团2014年1-3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2014年第一季度金属价格同比大幅下跌,销量增长带来的收入增加不足以弥补价格下跌引起的收入减少。(1)冶炼加工及贸易金、冶炼阴极铜、冶炼锌的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0.92%、33.39%和35.42%;冶炼加工产品销量上升影响收入增加14.81亿元;(2)矿产金、矿产阴极铜、铜精矿及铁精矿的销量同比分别上升了3.24%、95.47%、0.98%和1,177%;矿山产品销量上升影响收入增加2.69亿元;(3)冶炼产品价格下跌影响收入减少18.95亿元;(4)矿山产品价格下跌影响收入减少7.05亿元。

  3.1.2 产量、销售成本及毛利率分析

  本集团以矿山开发与冶炼加工为主,产品的销售成本主要包括采矿、选矿、冶炼、矿产品精矿采购、矿石运输成本、原材料消耗、动力、薪金及固定资产折旧等。

  下表列示2014年1-3月及上年同期的产量、单位销售成本及毛利率的详情。

  ■

  注:上表各产品按抵消内部销售前的数据进行分析。

  本集团2014年第一季度的综合毛利率为13.90%,同比下降了5.07个百分点。不含冶炼加工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44.37%,同比下降了13.56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4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

  3.1.3 管理费用分析

  ■

  报告期,本集团管理费用为52,106万元,同比下降0.45%(上年同期:52,340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加强管理、严控费用开支,可控管理费用7,895万元,同比下降19.62%;(2)不可控管理费用44,211万元,同比增长3.98% ,主要是折旧摊销增加、以及人工成本上升。

  3.1.4财务费用分析

  ■

  报告期,本集团财务费用为12,735万元,同比下降56%(上年同期为29,25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总体融资成本下降以及理财收益增加。

  3.1.5 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

  ■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1) 应收票据

  主要由于票据到期结算。

  (2) 应收账款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赊销增加所致。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处置部分股票投资所致。

  (4) 短期借款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5) 应付股利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部分子公司分配股利所致。

  (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人民币汇率波动所致。

  3.1.6 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

  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部分矿山产品资源税税率提高所致。

  (2)财务费用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本公司总体融资成本下降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冶炼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投资收益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期货平仓盈利增加及对联营、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下滑所致。

  (8) 少数股东损益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非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所致。

  (9) 其他综合收益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及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3.1.7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收购子公司及联营公司部分股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根据该授权,本公司继续于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10日和2014年2月7日实施H股回购,有关详情见公司“临2014-002”公告、“临2014-004”公告和“临2014-008”公告。从2013年8月21日(首次实施)至2014年2月7日,本公司合计回购H股数量为166,108,000股,支付总金额为285,569,440港元(不含佣金等费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兴杭国投")承诺:在兴杭国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兴杭国投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将享有优先权,兴杭国投及其他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会发展同类业务。

  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无违反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景河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26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2日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通知,4月29日在公司厦门分部海富中心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邱晓华因公务在外出差,委托董事王建华投票;董事邹来昌因公务在外出差,委托董事林泓富投票;独立董事丁仕达、姜玉志通过电话连线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二、关于增加201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套期保值交易范围的产品(金,银,铜,锌)套期保值最大持仓量可达到但不超过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的矿产品年计划产量的50%,套期保值所用的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止损点为15%-20%。

  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201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蓝福生董事为特别提示套期保值的风险,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有关套期保值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三、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环境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四、关于创兴投资为金鹰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创兴投资有限公司为金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475万美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实际发放日起三年,该关联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及持股比例作出,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授权创兴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处理有关借款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协议和文件等。

  该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创兴投资为金鹰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五、关于为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同意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4,365万美元,期限不超过3年,由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为该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本公司为该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授权财务总监签署有关担保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公司为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2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创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投资”)向金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矿业”)提供总额为2,475万美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创兴投资实际为金鹰矿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404万美元(含本息,不包括本次财务资助)。

  金鹰矿业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裁黄晓东先生同时出任金鹰矿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金鹰矿业为本公司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本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金鹰矿业通过本次交易筹集资金用于对西藏天圆矿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圆矿业”)追加投资,且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按一般商务条款及持股比例作出,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述及其审议程序

  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创兴投资于2014年4月29日与金鹰矿业签署《股东借款协议》,创兴投资向金鹰矿业提供总额为2,4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5,236万元,汇率按照2014年4月29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l美元兑换6.156元人民币元折算)的财务资助,期限为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三年,利率按一年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260基点计算,利息按年计算,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4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14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0.5%,但不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无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与同一关联人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创兴投资分别于2012年7月11日和 2013年8月20日与金鹰矿业签署《股东借款协议》,提供总额为2,268万美元和2,700万美元的财务资助,第一笔财务资助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第二笔财务资助期限为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三年,利率按一年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260基点计算,利息按年计算,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有关关联交易公告详情见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披露的“临2012-030”公告和2013年8月21日披露的“临2013-048”公告。

  截止本报告日,创兴投资实际为金鹰矿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04万美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创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代表人:蓝福生

  注册资本:1美元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创兴投资资产总额为港币195,772万元,负债总额为港币209,321万元,净负债为港币13,549万元,营业收入为港币零元,净亏损为港币6,8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金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4001-02室

  法定代表人:张忠

  注册资本:港币349,853万元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鹰矿业资产总额港币387,225万元,负债总额港币41,093万元,净资产为港币346,132万元,资产负债率10.61%,净亏损为港币1,4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川集团(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金鹰矿业55%股权,创兴投资持有金鹰矿业45%股权。金鹰矿业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西藏天圆矿业100%股权。西藏天圆矿业拥有西藏谢通门铜金矿项目,主要从事雄村铜矿和拉则铜矿勘探开发。

  3、关联关系

  金鹰矿业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裁黄晓东先生同时出任金鹰矿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金鹰矿业为本公司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股东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金鹰矿业股东之间的约定,若金鹰矿业向股东提出合理的融资要求,其股东应按股权比例向金鹰矿业提供,有关融资总金额或条款应由全体股东协商同意,且每个股东以同等条款提供。以下为本次签署的股东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金金额:美元2,475万元

  2、期限:借款实际发放日起三年

  3、利息:利率按一年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260基点计算,利息按年计算,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4、用途:用于金鹰矿业对西藏天圆矿业的追加投资。

  5、 清偿

  (1)在最后到期日当天,金鹰矿业应向创兴投资清偿全部借款的本金金额和利息。金鹰矿业亦可选择提前在最后到期日前偿还全部或任何数额的未清偿借款本息金额。

  (2)若创兴投资于最后到期日前不再持有金鹰矿业任何股份,创兴投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金鹰矿业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于通知送达时即时取消,任何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金额视为即时到期并应在送达通知后五个营业日内清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期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用于解决西藏谢通门铜金矿项目资金需求,且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按一般商务条款及持股比例作出,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丁仕达先生、卢世华先生、姜玉志先生、薛海华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按股权比例作出,有关合同条款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和金鹰矿业与其它股东签署的一致,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3、《股东借款协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2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境外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香港”)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4,365万美元,期限不超过3年,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为该笔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并由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

  因金山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提供担保,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本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业务的议案》,即从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至2014年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意本公司为金山香港提供1亿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在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述授权,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内保外贷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金山香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00万美元(不包括本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山(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75楼7503A室

  实收资本: 港币838,500,001元

  经营范围:从事矿产品、矿山机械设备进出口及转口贸易;地质矿产勘探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黄金首饰、珠宝加工与销售业务。

  金山香港为本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是公司在境外投融资和运营的重要平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金山香港的资产总额为269,220万元,负债总额为216,903万元(其中银行借款42,8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0,292万元),净资产为52,3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56%,实现营业收入919.66万元,净利润为-9,9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14年3月31日,金山香港的资产总额为284,371万元,负债总额为238,724万元(其中银行借款26,8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3,661万元),净资产为45,6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95%,实现营业收入21,987元,净利润为-3,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金山香港拟向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4,365万美元,期限不超过3年,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为该笔融资出具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并由本公司为上述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提供反担保。

  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境外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且金山香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754,201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紫金财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101,126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31%,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2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套期保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为有效降低黄金、铜等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和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在原董事会授权的套期保值最大持仓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矿产品年计划产量25%的基础上,有条件增加公司主要产品套期保值额度,即:公司2014年度套期保值交易范围的产品(金,银,铜,锌)套期保值最大持仓量可达到但不超过公司按权益法计算的矿产品年计划产量的50%,套期保值所用的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止损点为15%-20%。

  有关套期保值的具体操作授权公司套期保值决策小组根据市场情况在授权范围内决策和实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受很多因素影响,特别是如出现意外事件,价格波动可能较大,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保值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期货保值交易;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定止损点;

  3、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力降低交易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意见以及管理层的陈述,结合我们的认识和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能有效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锁定公司利润,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期货保值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30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理财业务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及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理财业务,投资产品包括有价证券、基金和信托产品、半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管比例要求,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三年。

  现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二、紫金财务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情况

  ■

  注:部分信托产品分期支付利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紫金财务公司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是财务公司正常合规业务行为,财务公司可通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提升自身效益,实现综合发展。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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