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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公司董事长梅群先生、总经理高振坤先生、总会计师冯智梅女士及副总会计师吕晓洁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234.67%,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销售回款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2.42%,主要是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经销商款项增加所致。 (3)应收股利较年初下降76.45%,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子公司收回现金股利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下降32.43%,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下属子公司前期收到的预收货款相应的货物已发出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84.66%,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344.21%,主要是本报告期期末计提可转换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40.82%,主要是本报告期本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经营业绩下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3.36%,主要是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7.31%,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13 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梅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承诺的预案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关于解决其下属中外合资企业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的承诺,最终因同仁堂集团与制药公司之外方股东无法达成一致,且制药公司生产的药品与本公司品种不重叠,制药公司经营规模与业绩与本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同意豁免同仁堂集团此项承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四名关联董事梅群先生、丁永玲女士、顾海鸥先生和张荣寰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核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豁免同仁堂集团解决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的承诺,不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尚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14 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9点30分 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公司会议室 (六)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的说明 由于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融资融券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建议有关融资融券投资者尽早向受托证券公司征询其表达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意见的具体方式。 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相关方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具体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内容 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议案 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议案 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 (二)议案的类别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一项至第八项、第十项至第十二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第九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董事候选人陆建国、监事候选人马保健的简历请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6月6日为股权登记日。凡是2014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均可参加会议。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会计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9:00—下午16:0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邮政编码:100062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67020018 传 真:010—67059266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回执 截止2014年6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票账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与时间:2014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为1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15 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以及公司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和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已对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及时披露了承诺履行情况与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或控股股东)就有关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业务相似性问题的有关事宜,解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同仁堂集团承诺将于2015年内彻底解决。 (二)关于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 1、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简介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为同仁堂集团与香港泉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昌公司”)于2004年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其中同仁堂集团占51%,泉昌公司占49%。制药公司主要生产水丸剂型为主的中成药产品。 同仁堂集团经与泉昌公司商议,结果未能达成一致,泉昌公司不同意对制药公司现状做出任何改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条款,因双方合作协议尚在有效期内(合作期限至2024年),因此任一股东无法做出任何单方面决定。 制药公司近年来由于原材料成本上涨,所生产品种受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制约,以及产能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整体经营放缓,2013年收入同比仅增长5%,净利润同比下滑2.66%。制药公司生产的中药品种与本公司品种不重叠,受众和产销规模均与本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也未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 2、同仁堂集团对上述承诺的解决措施 根据《监管指引4号》第三条“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承诺相关方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豁免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解决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的承诺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豁免同仁堂集团解决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的承诺,不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豁免事项最终通过后,控股股东在本公司发行可转债时所做出的对应承诺将就此解除。未来,同仁堂集团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本公司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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