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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李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兴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徐玉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约40%-65%,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按协议约定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7740.01万元,本期公司没有发生债务重组事项。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4-01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4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同意提名李蔚先生、张兴起先生、王英峰先生、孙国梁先生、吴尚杰先生、王爱华女士、王炬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吴尚杰先生、王爱华女士、王炬香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本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特别是董事邢路正先生,独立董事仲顺和先生、姚庆国先生、张贞齐先生,本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三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12)。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附: 1、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蔚先生,生于1969年1月,汉族,博士,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青岛市税务局涉外处干部,青岛市税务局对外分局干部,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投资处干部,青岛市担保中心副主任等职;2001年2月至2008年2月任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张兴起先生,生于1971年1月,汉族,毕业于吉林大学电子工程系,南开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岛澳柯玛电器公司设计科员、副科长,青岛扎努西-澳柯玛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工会主席,青岛澳柯玛—开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经理、EH&S经理、工会主席,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2012年6月起任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06年1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王英峰先生,生于1973年2月,汉族,研究生学历,硕士,会计师。曾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10月至2009年4月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4月至2010年8月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6年12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8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国梁先生,生于1957年4月,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办公室主任,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副主任,青岛市政府调研室副处长,青岛弘信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8年2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尚杰先生,生于1956年4月,汉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6年12月毕业于解放军工程技术学院并参加工作,在解放军总参三部六局从事微波、通信中断设备的研制和维护;1982年3月转业,在北京电器研究所从事电力高压设备检测、鉴定和质量分析工作;1984年12月调入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后改为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工作至今,历任检测工程师、检验管理部部长、检测所副所长、副院长等职。 王爱华女士,生于1963年12月,汉族,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4年至今任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主要从事会计学、管理学和经济学方面的教学与科学研究;曾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及其它科研奖励;现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专家,山东省高校职称评审专家。 王炬香女士,生于1972年11月,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博士。曾任青岛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0年6月至今任青岛大学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流程分析与再造,企业物流管理和工业工程等;曾参与“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质量零缺陷管理的研究和实践”、“上海龙马神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车间平面布置与物流规划研究”、“河南环宇集团管理诊断与流程再造”、“静雅餐饮集团现代化管理”等横向课题,教育部“不同风险偏好下供应链收益共享与回购契约机制研究”等纵向课题。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4-01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言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对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同意提名王言宝先生、李在岩先生、丁唯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此项提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本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本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言宝先生,生于1955年3月,大学学历。曾任青岛市崂山区流亭镇镇长,中共崂山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局长,青岛市城阳区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等职;2007年7月至今任青岛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2008年4月起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青岛交运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12月起任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6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在岩先生,生于1970年6月,本科学历。曾任青岛市粮食局沧口分局科员,青岛市良友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青岛市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外派监督人员等职;2004年8月至今任青岛市国资委外派监督人员;2008年4月起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青岛交运集团公司监事、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监事;2008年6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丁唯颖女士,生于1969年2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青岛管道燃气公司汽运公司主管会计,青岛管道燃气公司煤气二厂计财科科长,青岛市企发经济合作有限公司主管会计,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主管会计,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等职;2014年3月起任青岛担保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4-01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5、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9、10中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二次、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次、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06、007、010、011号公告,上述公告已分别于2014年4月15日、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4年5月16日9:00-16:0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10 联 系 人:季修宪 王仁华 2、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对累积投票议案填写同意股数。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日期:201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上述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累积投票制议案除外)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累积投票中,股东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收市后,持有“澳柯玛”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累积投票制议案除外)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如某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4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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