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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龙兴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林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股东:何榕;约定购回股票数量:1,067,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百分比:0.31%;帐户: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下降41.66%,主要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期股票投资减少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78.77%,主要为本期增加暂借款影响所致。 新增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全资子公司秦川进出口公司应退回的出口退税款。 应缴税费比上年末增长184.31%,主要为本期应缴增值税比年初增加影响所致。 应付利息比上年末下降100%,主要为本期结清应付债券利息影响所致。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9.15%,主要为本期全资子公司秦川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业务销售增加影响所致。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104.88%,主要为本期全资子公司秦川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业务成本增加影响所致。 营业税及附加比上年同期下降33.87%,主要为本期应缴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365.25%,主要为本期控股子公司上海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下降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109.40%,主要为上海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72.84%,主要为本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76.81%,主要为本期部分子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秦川集团,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13年3月19日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性批复,经2013年4月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11月16日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11月20日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12 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58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4年4月16日,公司重大重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21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批文,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为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确保公司在比较低迷的市场环境中稳定、发展,2012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经公司发行债券相关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细致安排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工作,向证监会申报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2012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2013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2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2013年1月24日公司刊登了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1月28日刊登了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在网上、网下按面值100元,年利率5.65%发行公司债券。1月31日公司刊登了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司实际共发行债券4.5亿元,期限为五年,票面利率为5.65%(前三年,后两年可选择调整利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保障和支撑公司的发展。 2014年1月22日,公司刊登了13秦川债2014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65%。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56.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5.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0.85元。2014年1月28日,公司已支付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月27日期间的公司债利息。 3、重大诉讼事项 2013年4月15日,公司接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皖民二终字第00110号、(2012)皖民二终字第00112号民事判决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皖民二终字第001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维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合民二初字第00076号第一项和第三项;二、变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合民二初字第00076号第二项,即赔偿江苏塑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由780,311.76元变为784,311.76元。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皖民二终字第001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维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合民二初字第00080号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二、变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合民二初字第00080号判决第一项,即江苏塑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折旧费617.64万元。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综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皖民二终字第00110号、(2012)皖民二终字第00112号民事判决书,我公司需退回江苏塑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货款共计3,607,911.76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 2013年9月27日,本公司以安徽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使用法律错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3年10月18日、10月28日,本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2015号、(2013)民申字第2171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审查之中。 本诉讼事项的前期情况详见公司2007年9月22日刊登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07-32),2008年3月19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08-05),以及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中重要事项章节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秦川发展 股票代码:000837 公告编号:2014-19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和方式。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的情况: 1、审议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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