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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定向增发的前期事项, 2013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4号)的文件,公司定向增发事项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按照发展战略目标向资源类产业转型,资源类产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强大的资金配合。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公司注资13.76亿元,以帮助公司成功实现战略转型。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公司大股东定向增发的议案。 同时,公司根据转型目标及经营发展计划,以及配合定向增发,进一步剥离了部分不相关及利润贡献小的企业及资产,为公司后续转型做好资金准备,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把握各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投资机会,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为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公司涉足电子商务参与投资成立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前海控股,有助于公司参与国家港澳粤三位一体前海经济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金融平台,为公司提供参与互联网信息平台的机会和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发展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7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48%;实现营业利润-5,533.05万元,上年同期实现营业利润-13,707.8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99.29万元,上年同期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20.45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正处于转型过程当中,各项经营指标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是,公司将克服各种困难,继续加大对资源类产业的整合,在做好充分资金准备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同国有矿业资源类企业和国际矿业资源类公司的合作,积极调动公司各项资源,以后来者居上的发展及竞争姿态,抓住机遇,且目前市场低迷,此时切入,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资源类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并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2 公司发展战略 坚持创新引领,加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运用公司产业发展平台,对利润贡献减少、关联性不大的产业、产品和企业逐步实行削减和剥离。同时,公司拟将上市公司原有电子枪零部件产业在合适时机全部转让给控股股东,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公司此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将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纳入上市公司,并寻找新的环保资源产业,为上市公司提供利润增长点,积极促进公司向资源类产业方向转型,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3 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配合定向增发,将原有部分电子元器件产业、分厂等相关资产剥离给控股股东,稳步注入相关资源类产业,逐步实现向资源类产业转型,确保公司业绩逐步提升及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 定向增发完成后,如在2014年将大宗商品贸易纳入上市公司, 2014年度经营计划预计收入约25亿元左右,利润预计约1亿元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完成公司定向增发事项。201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公司大股东定向增发的议案。2013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4年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定向增发相关规定完成此次定向增发事项。 (2)根据公司前期对资源类产业发展情况的了解,完成定向增发后,公司先期将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纳入上市公司,同时,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稳步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实现资源类产业收益,确保公司经营工作稳步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3)公司开始涉足互联网商务,拓展中间业务范围。公司2014年3月24日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远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思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额200万元,持有前海控股10%的股权。公司开始涉足电子商务,公司将把握适当的时机,进一步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金融平台业务,为公司提供参与互联网信息平台的机会和途径,拓展公司新业务发展渠道。 (4)为公司定向增发做好充分准备、集中优势和加快步伐实现产业转型,公司将继续剥离利润贡献少、关联性不大的原有部分电子元器件企业及公司持有的相关金融股权及资产。 (5)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强化运营管理和成本管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为公司提供产业转型的制度保障和进一步发展的增速器。 4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4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情况,并通过统筹资金调度,降低各项运营成本,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来确保和支持公司良性发展。 公司预计2014年维持日常业务及完成在建工程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约为10亿元左右。公司将通过日常生产经营收入、剥离相关资产、投融资筹集。同时在201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公司大股东定向增发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壮大公司的资本实力,以满足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5 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矿业资源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构成了影响各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根本性制约因素。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会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和维护市场稳定、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做出适时的调整。因此,政策风险是公司资源类产业转型中遇到的首要风险。公司在产业转型中依据国家优化产业结构政策,充分考虑政策的影响因素,以科学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和战略发展。 (2)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同国际市场的接轨。资源类行业的发展已不再简单的受到某方面单因素的影响,而是受全球市场供求关系及各种因素的影响。面对资源类产业转型和发展中的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公司将不断的夯实资源类产业发展基础和加强自身实力,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逐步确立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加大对市场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分析,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报告期内本公司将所持沈阳东海电子产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沈阳诗波特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6,000万元,系参考原投资额确定。 2、报告期内本公司将所持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辽宁威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87,600,611.27元,系参考瑞达模塑2013年3月31日净资产确定。 董事长:代威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4-10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于会波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王薇女士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于会波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王薇女士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代威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218.13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99.29万元,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短期借款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偿还贷款近2亿元。根据2014年公司转型需要及新项目启动计划,预计新增约10亿元贷款,已存的贷款如下: 单位:万元 ■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在公司2013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详见公司临2014-12号公告。 关联董事代威、姜松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为5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预计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预计2014年公司需要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包含下表内2.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详见公司临2014-13号公告。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认可,公司拟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具体酬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九)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十)审议《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4-14号公告。 投票结果为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4-12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上述事项时, 5名董事同意此议案,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时中、傅鸿建、臧立先生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陆亿叁仟伍佰玖拾万零玖仟叁佰伍拾叁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钢,注册地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及相关产品;有色金属综合加工;废旧金属回收与加工;废旧塑料的回收、加工及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以行业审批为准)(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截至2013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43,449,505.43元,资产净额415,283,357.38元,营业收入为4,316,002,002.02元,净利润-4,763,267.46元。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玖亿肆仟陆佰零叁万陆仟零壹元伍角叁分,法定代表人代威,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2号7号楼415室,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其产品、黄金、白银及稀土产品、黑色金属及其产品、非金属矿及其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焦炭、棉花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科技开发;对食品、餐饮业的投资管理;废旧物资回收。截至2013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62,335,255.62元,资产净额989,029,449.77元,营业收入为7,632,851,745.88 元,净利润24,739,435.19元。 3、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拾壹亿柒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代威,注册地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98号,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含电话机、网络设备、VCD机、DVD机、电视机)及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截至2013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41,417,427.62元,资产净额473,654,148.75元,营业收入为 -6,487,179.47元,净利润-30,640,779.20元。 (二)关联关系: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商品采购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4-14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5月2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9:30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短期借款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预计担保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日结算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10楼B-02。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6号大连万达中心写字楼10楼B-02 联系电话:0411-88853117-7714、0411-88853117-7716 传真:0411-88853122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人:马翀、张斌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4-13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预计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8,000万元、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17,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经公司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为以下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 1、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660万元,住所位于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3,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加工、制造、商品展销、咨询服务(专项审批范围除外);房屋租赁。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2,215,448.16元,负债总额174,623,775.21元,资产净额77,591,672.95元,营业收入为46,513,712.05元,净利润-14,979,767.50元。 2、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家用电器、五金,照相器材;其他无需报经审核的一切合法项目。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1,824,767.47元,负债总额138,233,786.28元,资产净额263,590,981.19元,营业收入为1,108,768,735.44元,净利润28,570,043.32元。 (二)与本公司关系: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和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业务往来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述两家公司提供的担保均需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年。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被担保公司的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认为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上述担保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13年公司对外担保及2014年预计担保事项均属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6,448.35万元,公司到2013年12月31日止未解除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3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4-11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庆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投票结果为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二)《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经营运作、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该报告是真实可信的; 3、公司的资产收购及出售行为是以协议价格或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合理确定收购及出售价格,未发现内幕交易,亦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投票结果为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三)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投票结果为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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