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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平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约定购回式股权交易的购回程序,从而导致兴业证券将其所持我公司20,500,000股(约占我公司总股本的2.42%)股份划转回山田林业名下。截止至报告期末,山田林业持有我公司304,061,203股股份,约占我公司总股本的35.8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其他流动资产 3,200,880.78 7,045,714.03 -54.57% 本期子公司漳州中福留抵进项税额减少; 预收款项 14,114,531.78 23,827,201.09 -40.76% 上期预收货款在本期结转;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9,500,000.00 29,500,000.00 -67.80% 本期提前偿还部分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专项应付款 124,145.25 41,313.72 200.49% 本期子公司福人林业提取育林基金; 报表项目 2014年1-3月 2013年1-3月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90,860.23 908,222.18 42.13% 中荣混凝土于2013年7月投产,同比本期增加 了该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8,567,839.39 5,300,596.67 61.64% 中荣混凝土于2013年7月投产,同比本期增加 了该公司的销售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165,538.44 -2,869,370.00 94.23% 上期收回建瓯中福往来款相应冲回所提取的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收入 3,393,497.16 6,074,122.94 -44.13% 上期龙岩中福收到退税447.70万元; 所得税费用 497,306.45 317,514.18 56.62% 中荣混凝土于2013年7月投产,同比本期增加 了该公司的所得税费用; 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153,059,825.02 250,663,559.85 -38.94% 上期子公司福人林业收到棚户房改造工程款; 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162,107,309.89 343,313,855.00 -52.78% 上期支付建材城项目土地款10,115万元; 投资活动现金 流入小计 557,400.00 101,728.59 447.93% 本期收到小额贷款公司分红款47.04万元; 投资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2,705,037.11 39,372,076.31 -93.13% 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和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 流出小计 75,185,735.50 116,274,684.31 -35.34% 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截止2014年3月4日,公司已完成对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三期增资3,000万元的工商变更手续,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2,400万元,占80%,厦门海潭以其自有资金增资600万元,占20%。本次增资后,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注册资本由23,500万元增加至26,500万元(详见2014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福实业《关于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2014年3月31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增资期限的议案》,鉴于该项目实施过程部分款项中暂由施工方垫资投入,加之通过科学管理节省了部分开支,项目资金较为充裕,且尚有1亿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将剩余11,200万元募集资金增资期限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详见2014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4-022】公告)。 3、2014年3月10日公司因正在筹划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0日上午开盘起临时停牌(详见2014年3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福实业《临时停牌公告》)。 2014年3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股东拟转让股权暨复牌的公告》)并将筹划事项情况公告如下:一、因公司注册地于2011年12月21日变更至新址平潭,考虑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其后续影响,公司拟采用新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以期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的综合情况,具体内容尚需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在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能实施。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股东之一钟立明先生拟退出公司经营,并正在筹划将其持有的香港山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山田”)和福建华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田”)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另一新的自然人股东,香港山田和福建华田的另一股东(股权比例均占5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平山先生的持股情况不变(详见2014年3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福实业《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股东拟转让股权暨复牌的公告》)。截止2014年4月17日,新自然人股东王志明先生通过协议受让钟立明先生持有的香港山田的全部股权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香港山田股权结构变动事项已办理完毕(详见2014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福实业《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2014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拟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14年4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中福实业《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平山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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