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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凤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注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增加所致。 注2:预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58.5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预付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146.7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尚未收到转让其持有储源矿业51%股权价款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821.04%,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本年度房租费所致。 注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0.90%,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6:预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8.47%,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取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注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8.88%,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年终绩效工资所致。 注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5.60%,预计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0.66%,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97.4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注9: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4.2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09.25%,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矿产品贸易额增加所致。 注10: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9.05%,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货物在公司选矿场直接交货,运输费用下降所致。 注1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48.9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利息减少及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注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511.59%,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注13: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注1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24.26%,主要原因:报告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注1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85.00%,主要原因:报告期罚款、滞纳金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注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38.9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注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107.8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注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747.43%,主要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锡林矿业转让储源矿业 51%股权及豁免兴业集团置入储源矿业剩余 49%股权承诺的议案》,此议案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通过;受让方接万臣已将首付款7200万元全额汇入锡林矿业账户;公司将在储源矿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前述议案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获得通过;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尚未申报中国证监会。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3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广彬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丁春泽代行表决,董事张旭东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孙凯代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补选杨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广彬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一职(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朱广彬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杨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将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兵先生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兵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兵先生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广彬先生、丁春泽先生、曾华春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兵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社会兼职等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在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董事2014年度津贴的议案》 11、《关于补选杨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解家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监事2014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个人简历 杨兵,男,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计划处长、地质处长。现任有色金属地质调查中心副主任,中国矿产地质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学会理事兼矿山地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矿业联合会资源委员会副主任。 杨兵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4-3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 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 9: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董事2014年度津贴的议案》 11、《关于补选杨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解家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关于监事2014年度津贴的议案》 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之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30日、201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应仔细阅读《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2、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人:张斌 姜雅楠 4、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 真:0476-8833383 5、附: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兴业矿业)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1、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2、本单位(本人)表决指示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A、可以 B、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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