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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0版)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层。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45亿元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从事境内外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方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665.76亿元,所有者权益143.92亿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828.57亿元,净利润30.91亿元。 截至2012年末,总资产762.31亿元,所有者权益162.26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941.33亿元,净利润30.01亿元。 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973.17亿元,所有者权益203.09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1046.63亿元,净利润32.95亿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类别: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租赁标的:建发国际大厦1号楼7层、8层、14-39层,以及负一层84个车位。 建发国际大厦及其配套车位为建发集团自有物业。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租赁期限: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租赁面积:建发股份租赁建发国际大厦1号楼14-31层共计36,089.38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负一层54个车位,月租金合计3,227,508.40元; 建发房产租赁建发国际大厦1号楼7层、8层、32至39层共计18,752.09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及负一层30个车位,月租金合计1,752,249.70元。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建发股份和建发房产自行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空调费。 合同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解除该合同关系,但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建发国际大厦为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新建的总部大楼,位于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区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搬进建发国际大厦办公,既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又能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5名关联董事(黄文洲先生、王宪榕女士、吴小敏女士、叶志良先生和张勇峰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搬进控股股东建发集团持有的建发国际大厦办公,既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又能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建发集团签署办公场所长期租赁合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黄文洲先生、王宪榕女士、吴小敏女士、叶志良先生和张勇峰先生)已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本:45亿元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从事境内外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665.76亿元,所有者权益143.92亿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828.57亿元,净利润30.91亿元。 截至2012年末,总资产762.31亿元,所有者权益162.26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941.33亿元,净利润30.01亿元。 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973.17亿元,所有者权益203.09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1046.63亿元,净利润32.95亿元(未经审计)。 2、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炎元 注册资本:5.23亿元 主营业务:彩电及配件销售。 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新丰路176~178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受公司控股股东重大影响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16.18亿元;2011年营业收入325,316.60万元,净利润0.15亿元。 截至2012年末,总资产10.56亿元,所有者权益1.03亿元;2012年营业收入29.27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截至2013年末,总资产8.03亿元,所有者权益0.10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11.88亿元,净利润负0.54亿元。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建发集团等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上述关联方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建发(北京)有限公司、建发(天津)有限公司、建发(广州)有限公司、建发(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建发贸易有限公司、建发(成都)有限公司、建发(武汉)有限公司、建发(青岛)有限公司、福州建发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泉州建发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宇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轻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物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农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矿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建发晟茂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通讯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通商有限公司、厦门星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建发(美国)有限公司、建发(加拿大)有限公司、香港建发海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本次担保计划:2014年人民币担保额度不超过353.70亿元、美元担保额度不超过3.90亿美元。 3、 截至2013年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44.05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继续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继续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包括银行及信托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履约担保、信托计划、债券、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保理业务、专项理财计划、以自有资产抵押为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预计2014年人民币担保额度不超过353.70亿元、美元担保额度不超过3.90亿美元。 2014年拟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述2014年拟担保限额有效期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由原“厦门百格实业有限公司”改名而来。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担保等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核心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为其贷款等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14年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3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44.0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78亿元人民币,对其他单位提供担保0.27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201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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