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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洪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4年1月2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购回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8,660万股,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在建工程减少43.73%,主要是吉林环保迁建项目、美伦造纸助剂项目、武汉生活纸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清理减少43.32%,主要是吉林环保迁建项目完工,老厂清理完成。 (3)应付票据减少31.53%,主要是公司开具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减少。 (4)预收账款减少50.56%,主要是公司利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增多,同时缩短了发货时间。 (5)应付利息增加75.44%,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公司债、中期票据利息。 (6)长期应付款增加113.33%,主要是为促进江西晨鸣二期项目的顺利展开,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增加对其借款。 (7)库存股增加198.28%,主要是公司一季度回购H股。 2、报告期损益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减少78.06%,主要是公司加大应收账款管理,计提坏账准备比去年同期减少。 (2)投资损失增加5,387.32%,主要是对公司处置子公司损失、联营公司提取的投资损失增加。 (3)营业利润减少855.01%,主要是春节期间公司销量减少,同时部分子公司年度停机检修。 (4)营业外收入增加134.10%,主要是公司处置资产净收益增加。 (5)所得税费用增加71.05%,主要是公司本期的利润总额增加。 (6)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029.12%,主要是人民币贬值,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 3、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 主要变化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125.03%,主要是公司充分利用海外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了押汇以及信用证支付货款的比例,现金支付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206.10%,主要是今年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117.64%,主要是去年同期偿还到期中期票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回购H股情况 2013年6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部分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1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境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和境外上市股份(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H股股份的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H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13年10月10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了《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初步批复》(鲁商务外资字【2013】705号),拟同意公司回购不超过3912.7万股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回购的股份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自2013年12月11日起开始实施H股回购,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累计回购H股数量为34,0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60%,购买最高价为港币3.53元/股,最低价为港币3.1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港币116,044,580元。该等股份于购回后尚未注销。 2、控股子公司晨鸣热电出售新力热电51%股权 201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新力热电股权的议案”,同意出售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晨鸣新力热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4年3月4日,晨鸣热电与广东德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人民币7,619.40万元向广东德骏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晨鸣热电所持新力热电51%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力热电的股权。 因新力热电设备使用年限已较长,新上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投资较大,运行成本较高,公司将所持新力热电股权进行出售,可增加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高端优势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3年11月16日和201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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