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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TitlePh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振国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刘学文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学文 |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4,758,499,490.94 | 4,687,722,378.57 | 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11,106,117.68 | 2,962,587,120.31 | 1.64 | |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3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12,509.26 | -21,709,882.67 | 不适用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94,849,219.29 | 459,488,661.93 | 5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518,997.37 | -15,918,336.1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149,478.59 | -16,886,213.1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2 | -0.55 | 增加2.1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 | -0.5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3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销售数量(万片) | 8,518.74 | 6,317 | 34.85 | 海外销售收入占比(%) | 75 | 63 | 增加1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1-3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8,761.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14,501.4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4,414.89 | 所得税影响额 | -360,590.2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00 | 合计 | 2,369,518.78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5,757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李振国 | 境内自然人 | 18.32 | 98,674,385 | 94,771,512 | 质押47,100,000 | 李春安 | 境内自然人 | 18.04 | 97,166,520 | 97,166,520 | 无0 | 李喜燕 | 境内自然人 | 6.6 | 35,558,532 | 35,558,532 | 无0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9 | 22,000,000 | 0 | 无0 | 邵东亚 | 境内自然人 | 3.49 | 18,790,000 | 0 | 质押18,790,000 |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1 | 15,654,764 | 0 | 无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 | 11,870,700 | 0 | 无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8 | 10,650,247 | 0 | 无0 | 张珍霞 | 境内自然人 | 1.66 | 8,964,214 | 0 | 无0 | 胡中祥 | 境内自然人 | 1.34 | 7,196,835 | 0 | 质押7,040,00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2,000,000 | 邵东亚 | 18,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8,790,000 |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654,764 | 人民币普通股15,654,76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70,700 | 人民币普通股11,870,7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10,650,247 | 人民币普通股10,650,247 | 张珍霞 | 8,964,214 | 人民币普通股8,964,214 | 胡中祥 | 7,196,835 | 人民币普通股7,196,835 |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82 | 人民币普通股7,000,082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取型组合 | 6,883,293 | 人民币普通股6,883,293 |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5,537,888 | 人民币普通股5,537,88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发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4年3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增减比例 | 主要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35,478.55 | 23,612.14 | 50.26% | 国外销售增加,信用证未到结算期。 | 预收款项 | 2,227.13 | 1,168.13 | 90.66% | 硅片销售预收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3,568.91 | 5,532.56 | -35.49% | 一季度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 |
3.1.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1-3月 | 增减比例 | 主要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69,484.92 | 45,948.87 | 51.22% | 硅片销量增加。 | 营业成本 | 57,975.62 | 41,233.16 | 40.60% | 硅片销量增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2.32 | 17.05 | 617.42% |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 | 销售费用 | 933.73 | 384.16 | 143.06% | 随着硅片国外销量增加,代理佣金相应增加。 | 管理费用 | 3,396.79 | 2,218.64 | 53.10% | 技术研发支出增加。 | 财务费用 | 1,375.07 | 1,983.27 | -30.67% | 利息支出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948.23 | 1,437.81 | -34.05% |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287.12 | 113.14 | 153.77% | 补贴收入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81.26 | 320.60 | -43.46% | 递延所得税减少。 |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2014年1-3月 | 2013年1-3月 | 增减金额 | 主要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1.25 | -2,170.99 | 6,692.24 | 销售收到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8.75 | -2,103.84 | -5,544.92 | 固定资产投资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57.34 | -3,324.46 | -6,732.88 | 偿还借款。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振国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3.3.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喜燕女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3.3主要股东、董事李春安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3.3.4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主要股东李春安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 3.3.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出具了一致行动承诺;主要股东李春安出具与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一致行动的承诺。 3.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00%以上。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公司新建和技改项目陆续投产,产销量增加;成本控制能力有较大提高。 |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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