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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4-029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东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李东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金融板块业务,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东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人数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李东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增选李东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李东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若李东辉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总计为5人,未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董事会人数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李东辉先生简历 李东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专业(哲学学士),1997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原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管理工程专业财务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2010年3月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凯利商学院MBA学位。 工作经历: 1991年8月至1994年8月,任邮电部邮电科学研究院人事处科员兼机关团支部书记; 1996年1月至1997年7月,任丹佛斯(DANFOSS)天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历任亚新科(ASIMCO)制动系统(珠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00年1月起兼任亚新科制动系统(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3月起兼任亚新科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1年10月至2005年12月,历任华晨集团宝马项目总经理兼金杯汽车股份公司(600609)董事、副总裁,华晨宝马汽车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华晨集团公司经管会成员; 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美国康明斯公司新兴市场集团业务发展总监,康明斯东亚区战略合作与业务发展总监,康明斯发电机事业部中国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0528)副总裁兼CFO; 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副总裁、CFO兼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0175)执行董事、沃尔沃汽车集团全球董事、英国锰铜控股公司(伦敦证券交易所MANGANESE BORNZE HLD)非执行董事、英国伦敦出租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兼职: 2002年至2007年,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600138)独立董事; 2003年至2005年,沈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辽宁省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 2013年至今,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李东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4-03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3、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10:30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3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选李东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15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5层证券发展部。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海涛、时华蕊 联系电话:010-52286666 传真号码:010-5228806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5层证券发展部 邮 编:100012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0)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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