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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5 证券简称:澳洋顺昌 公告编号:2014-041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的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该20,000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4 年4月8日公司2014-03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授权,2014年4月29日,淮安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淮安光电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协议,认购《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091期》10,000万元;淮安光电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协议,认购《广发银行"盆满钵盈"日日赢(机构)人民币理财计划》8,000万元,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购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认购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091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4.4%; 4、产品募集期: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4日17:30; 5、产品收益及计息规则: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募集期间,客户可获得认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6、产品成立日:2014年5月5日; 7、产品期限:49天; 8、产品到期日:2014年6月23日; 9、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无关联关系; 12、该产品主要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 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6)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7)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 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8)提前终止风险: 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9)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认购广发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盆满钵盈"日日赢(机构)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3、投资期限:持续运作,无固定期限,每1天为一个运作周期,运作周期内投资者若不选择提前终止,则投资者投资本金自动归集入下一个运作周期循环滚动; 4、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无固定到期日,以广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之日为产品最终到期日; 5、交易日: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周六、周日、中国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为该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 6、银行提前终止权:广发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或暂停本理财产品,一旦广发银行提前终止,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终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资金,投资者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淮安分行无关联关系; 10、该产品主要风险揭示 (1)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资产组合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放业务、同业拆借业务、回购业务等)、债券投资等,投资者可能面临发行人不能兑付的风险,短期回购融出资金的资金融入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而导致投资者收益为零的情况。 (2)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会随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本理财产品持续运作期内任一交易日,当日累计净赎回申请金额达到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全部剩余金额的1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广发银行将暂停接受当日赎回申请,下一交易日再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当本理财计划连续二个交易日发生大额赎回时,广发银行可暂停本理财产品的赎回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恢复接受赎回申请的时间,由此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赎回风险:广发银行保证在到期日及收益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果投资者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违约赎回(即赎回的时间和金额不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丧失本理财计划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在最坏的情况下,本金和收益均可能为零。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 (5)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交易平台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6)延期风险:如因该理财计划项下各种不确定因素(如资产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到期不能按时支付客户资金,广发银行将尽责任寻找合理方式,尽快支付客户的理财资金。但由此产生的本金延期兑付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管理风险:由于广发银行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发生本金损失。 (8)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的每一个收益计算周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期结束,如本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广发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广发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10)本理财计划属于低风险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同时,投资者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收益为零的情况。 二、风险应对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控股的淮安光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淮安光电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四、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所述理财产品购买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有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淮安光电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2、淮安光电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的《广发银行"盆满钵盈"日日赢(机构)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客户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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