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殿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2.22%,主要是公司销售商品款未到账所致; 2、其他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64.39%,主要是子公司票据贴现收到贴现款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339.22%,主要是公司改造地铁出口发生费用所致; 4、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39.19%,主要是借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7.86%,主要是支付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50.99%,主要原因为有效会员积分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期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归还所致; 8、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较期初减少80.98%,主要是本期亏损所致;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同期增加36.14%,主要为本期租赁收入、应交消费税的收入增加,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及子公司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增加816.22%,主要为本期财政拨付网络系统改造资金摊销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增加990.15%,主要为行政处罚支出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54.97%,主要原因是与外部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89.23%,主要原因是与外部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63.43%,主要是同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142.84%,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增加及公司融资性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茂如2014年2月18日出具的承诺书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 个月内,解决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与商业城存在的同业竞争。 2、在作为商业城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保证商业城的持续发展,本人及中兆投资将对自身及控制的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在商业城经营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收购与其相同或类似的资产和业务,若未来商业城经营区域内存在与其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业机会,本人及中兆投资将优先推荐给商业城,商业城具有优先选择权。 以上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负债数额较多,财务费用压力大,至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殿华 201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