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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4-04-30-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袁克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4,418,744.48元, 较期初增长98.97%,是因为惠州怡海房地产公司及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租金没有及时支付所致; 2、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2,138,327.70元,较期初增长42.08%,是因为酒店小型装修改造工程增加所致; 3、预付帐款期末余额为147,034元,较期初增长139.100%,是因为预付酒店小型工程款所致; 4、应付帐款期末余额为1,863,816.15元,较期初减少44.31%,是因为及时支付货款所致; 5、预收帐款期末余额为164,571.12元,较期初减少81.14%是因调整帐务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939,321.10元,较期初减少55.83%,是本年度发放员工上年度奖金所致; 7、其他非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为5,328,335元,较期初增长59.23%,是地铁公司支付赔偿余款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 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5,047,578.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80%,是因贷款金额增加,利率上浮所致;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526,432.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48%,是因本年未对翡翠明珠进行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3、本报告期营业利润为-6,357,987.28元,较上年下降30.52%,是因为成本费用上升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1,165.62元,较上年减少373.97%,主要是因为收回款项较上年减少,支付的各种费用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8,698.48元,较上年减少2959.35%,主要是因为上年基数太小,本年酒店装修工程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2011年违反规定程序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涉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资产进行冻结、划拨、查封,执行金额上限为114,306,115元,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银行资金已被冻结4,470,214.91元。 董事会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抗辩,尽可能降低或避免对上市公司产生实际损失,并责成借款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制定方案解决上述债务纠纷,解除上市公司该项违规担保,解除上市公司账户查封以消除该项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如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承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因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全部责任,其称已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并初步确定,债权人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尽力尽快解除法院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使上市公司免于承担上述诉讼案件所涉法律责任。本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责任人尽快履行承诺。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克俭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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