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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大道西路35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311,10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裁王大勇先生主持(董事长张亚波先生委托董事、总裁王大勇先生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311,092,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赞成、9,5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大会决定以2013年末总股本594,737,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18,947,466.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5,938,263.72元结转下一年度。 此外,为保证本次转股及变更登记工作顺利完成,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人办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本转增、《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及变更工商登记等。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应收票据质押项下的融资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311,10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曙光、商学琴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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